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向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反馈第三批安全生产巡查情况,在通报巡查发现的问题中,“一些部门2016年安全执法‘零处罚’”尤为惹眼,引发关注。(7月13日《人民日报》)
安全是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命脉,没有坚实牢固的安全打基础,一切工作都无从谈起。可以说,安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道理说起来,谁都懂,但如果真要是不打折扣地将安全工作落在实处,恐怕还真不是件容易事。
于是,安全执法部门就要在这其中发挥好督导和效力作用。安全执法人员下基层、进单位,检查安全等,这些本来就是个常态化的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违法企业和经营者,就要零容忍,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毫不留情地予以处罚,以儆效尤。
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向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反馈第三批安全生产巡查情况时,竟然发现一些部门2016年安全执法“零处罚”。难道安全执法“令处罚”真的是太平无事吗?绝对不是。
我们都知道,构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状态;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我们每天工作生活都离不开安全,尤其是一些单位,在人员设备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然还要违规开足马力搞生产。这样就是一个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难道我们安全执法者对此视而不见?或是见到有靠山有背景的企业和经营者,安全执法者就绕道走?再比如,一些地方为了追求GDP,对违规违法企业重点保护,仍由企业在自己管辖范围违规违法。
说一个地方,一年当中竟然没有一起违规违法生产,谁信呢?难怪曾有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事故调查组在追查前面的安全执法情况时,竟然发现该企业还多次获得安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呢?这简直就是灰色的幽默。
由此,笔者认为,我们是不是也有必要对安全执法“零处罚”的主管部门查一查,看看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安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
如果他们在查处安全隐患时,都处在睁眼瞎状态,那么这样的不作为,其危险性和危害性就大了。不仅是在拿人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在开玩笑,同时也是极其严重的玩忽职守。因为当一些无良经营者无视安全,拿员工生命安全做赌注时,安全执法者就是员工们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如果这根救命稻草不作为,或是被腐蚀了,那么,我们又拿什么来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生命,以及国家财产安全呢?所以说,我们不妨也查查安全执法“零处罚”的主管部门,看看这报喜不报忧的葫芦里卖得到底是啥药?
作者:张维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