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公众号推送广告,审核可要悠着点
2017-07-13 09: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7月4日,何女士使用微信时收到“良仓生活”公众号的广告“限时抢购马来西亚山猫王榴莲、19.9元六斤装”。何女士下单买了两个。几天后,何女士到短信通知,“良仓生活”存在不正当经营已被查封,订单款退还。短信来自不知名的号码,信息上写着一个叫“有赞”的平台负责退款,所以何女士对此短信半信半疑。她打开“良仓生活”公众号,发现内容已全部清空。(7月12日《信息时报》)

  众所周知,微信是用户使用较多的社交自媒体,而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文字、音频、视频等信息的交流载体,同时,它也可以申请广告的投放和推送。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层面上看,这本无可厚非。不过,对于用户发布、推送的广告,微信平台应有审核的责任,消费者上当受骗,微信管理平台也难辞其咎。

  “良仓生活”公众号向何女士推送了限时抢购榴莲的广告,何女士下单购买,但不久就受到了订单款退还的通知,原因是该公众号存在不正当经营,已被查封。预订款最终退回,何女士能顺利拿到退款,这得益于微信管理平台收到消费者举报后的及时介入。据悉,微信平台先是查封了“良仓生活”公众号,然后又督促第三方商家退还消费者的预付款。何女士经济上没有什么损失,但它带给微信平台的教训还是值得警惕的。

  首先,微信平台提供广告的方式,给自身和自媒体运营者带来经济效益,这可以理解。然而,微信平台作为广告发布推送者,对广告内容负有审核的责任。诚然,微信平台对“良仓生活”公众号也做了审核,但审核的内容仅限于主体资质以及广告内容设计,这远远不够,还应当对广告商品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必要的审核。试想:如果是贵重的商品,上当受骗的消费又多,那么,微信平台牵扯到的责任自然就大。

  其次,通告环节存在瑕疵。当认定公众号发布的广告有问题时,及时查封是对的,督促第三方商家退费,也值得赞赏。可是,通知交易的消费者方式欠妥。何女士收到的短信是来自不知名的号码,在这个骗局肆意的时代,谁敢点击不明链接?谁敢轻信陌生的短信通知?所以,在查获违规的广告发布后,微信管理平台应参与到通知、提醒消费者中来,毕竟,他们的提醒才更有公信力。

  公众号发布广告,给微信平台带来了收益,但有收益就要有责任。很显然,如果公众号发布、推送的广告存在违法行为,微信平台也难撇清责任。由此可见,平台在审核广告时,一定要肩负起责任,要悠着点。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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