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新生招录季。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不要被电话、短信、微信中的诈骗信息蒙蔽。诈骗分子会冒充教育部门、学校、基金会等工作人员,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教育退费等为名,引诱学生及家长上当受骗。近日重庆就发生一起冒充“班主任”发放学生补助的诈骗事件。(《中国教育报》7月1日)
近年来,为帮助家境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教育资助体系,仅国家资助政策就有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一些诈骗分子也正是盯上了这些措施, 去年山东临沂女孩徐玉玉被骗致死事件,就是诈骗分子针对防骗意识不强的大学新生成功实施的诈骗行为。尽管犯罪分子最终悉数落网,但年轻的生命也无法挽回。有鉴于此,不论是高校,还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都不失时机地提醒大学新生及家长擦亮眼睛,识破诈骗分子的电信骗局,应该说这很有必要。
然而,如果将防骗希望仅放在大学新生及家长“擦亮眼睛”上,恐怕难以从根本上消除诈骗现象的发生,也很难说今年会不会有张玉玉、李玉玉被骗事件发生。所以,要从根本上遏制不断升级的电信诈骗犯罪,不能等出现相关案件后由公安部门去侦破,而应该集聚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强有力的组合拳,坚持抓源头、出重拳、用重典,组织好专项打击治理行动,着力提升打击整治能力,加大对此类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累犯、惯犯、职业犯的惩处力度。
首先,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各地要建立完善宣传、通信、金融、公检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工作对接,确保职能部门履职关口前移。电信和金融等部门要加强技术合作,以技术手段提升源头阻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智能化水平,让那些诈骗电话“失灵”“失效”,进而斩断犯罪分子从金融部门入手的诈骗链条。作为高校,则要针对准大学生社会经验和金融知识不足的实际,采取案例分析、图片展览等形式宣传防骗技巧,增强新生的防范意识。
其次,要强化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旅游、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将本单位在履职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一些合法的征信主体在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提供和使用时,要充分考虑到个人在社会上的相对弱势地位,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对那些泄露、出售、贩卖或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犯罪行为,要从严打击,从而截断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有关证卡的信息源。
再次,要紧紧依靠群众,建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长效机制和群众基础,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群防群治能力,实现抓经常、经常抓。大学新生及家长在接到涉嫌诈骗的电话或网络信息时,或及时向公安等职能部门举报,或向所在高校的保卫部门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则要主动作为,依法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坚决打击,并绳之以法。对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全力追捕,要树立不抓捕归案决不收兵的决心和信心,使犯罪分子无处可逃。
总之,电信诈骗是寄附在信息技术上的丑恶毒瘤,它来势凶猛,有点让人措手不及。因此,预防学子被骗,绝不能仅寄希望于大学新生及其家长“擦亮眼睛”,其根本是各职能部门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对群众举报和发现的线索坚持从速查处,一经核实从严打击、从重审判,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唯此,才能使诈骗分子不敢诈骗、不想诈骗、不能诈骗。
作者:袁文良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