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荷塘区一伙“虾霸”, 通过棍棒、砍刀,威吓强卖小龙虾,但他们售出的小龙虾品质差,死虾多,价格高,部分餐馆老板只能忍气吞声,而当地宣家一碗餐馆因为拒绝这些虾霸的劣质小龙虾,还曾遭到疯狂打砸。(6月28日 网易新闻)
众所周知,夏天是吃小龙虾的季节,许多虾馆生意红火,顾客吃虾的兴致高昂。“虾霸”强行高价兜售“残次”小龙虾,公然挑战市场经济秩序,既坏了虾馆的生意,败了顾客的兴致,也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到头来,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吃亏还是自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完善,市场经济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近年来,旅游景区的天价消费品、楼盘小区的“砂霸”、“电霸”等新闻频繁曝出,反映了当下一些行业领域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犹如沉疴痼疾难以祛除。这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自由、平等、法治的市场经济原则,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市场经济环境。
某些行业的“霸”道横行,可谓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究其原因,一方面与当地执法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作风有关,遇到违法案件“挑肥拣瘦”,简单的问题就调查,复杂的问题绕着走。有的甚至与不法商贩形成利益“同盟”,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包庇不法商贩的强买强卖行为。另一方面,消费者个人维权意识单薄,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或是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或是没有留取相应的证据,导致诉诸无门。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执法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加大执法力度,敢于划红线,设禁区,对于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遇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以严厉执法对不法分子形成高压态势。同时,要对消费者加大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法律宣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增强消费者的法律观念,鼓励消费者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有力支撑。只有不断健全完善法治经济,才能让“虾霸”“砂霸”“电霸”……不再“霸”道横行。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培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