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出台的一份丧葬整治通告引发热议。这份通告对市民操办丧葬礼俗进行了多项具体约束,其中涉及了丧事殡期的具体时间,出殡乐队的规模,送殡车辆的数量。乐清的丧葬整治工作迅速引发了舆论的关注,除了认为此规能有效移风易俗外也存不少质疑。(6月28日 中国新闻网)
厚葬、大操大办婚丧陋习在不少地方都沦为一种不折不扣的“面子”工程,成了相互攀比、斗富的一个媒介,好像不一掷千金、大操大办就显得自个小家子气、是不忠不孝的表现,正如温州乐清当地干部所言:“因办丧事而致贫、兄弟反目、夫妻不和谐”的情况屡屡发生,作为一种负面的社会现象,当地政府当然有义务予以管理、引导,但运用行政的手段予以强制管理、“一刀切”,真的就能药到病除,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了吗?再说,动辄运用行政手段强制规范公民的私域行为,算不算行政之手伸到过长了呢?
时下,针对一些民间陋习,地方政府动不动就出台一些文件、通知好像成了一种治理惯性,如有的地方针对“空巢老人”问题突出,出台文件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有的地方针对大操大办“寿宴”问题突出,就出台相关的限制文件,还有的部门甚至准备将“全民阅读”也纳入到文件通知的规范内容。良善的治理初衷不仅难以收获文件规范的治理目标,结局基本上是“虎头蛇尾”“不了了之”,有的更是成了彻头彻尾的“一纸空文”,贻笑大方不说,还严重损害了政府公文的公信力。
拿温州乐清厚葬死者的陋习而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厚葬陋习显然源于乐清当地的独特的民情民俗,更是与当地较发达的经济社会环境相关,攀比斗富是经济发达地区人民的一种普遍浮躁表现,而厚葬不过是其借以发挥的一个平台罢了!针对地区特性的民俗差异,不是究其根源开“药方”,转变民众观念、倡导文明新风,而动辄挥动“政府公文”的大旗,用行政的强制力去推动民众陋风陋习的转变,能让人“心悦诚服”吗?能起到治标又治本的根治是让人十分怀疑的。再说,将好事办好不仅要有好的结果,一个合理合法的过程也是考验当地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的。
舆论针对乐清“发公文管厚葬陋习”批判热潮,并非质疑其良善的治理初衷,而是针对其使用的治理手段,说到底有两层意思:其一,政府公文是公共治理领域,而厚葬根本上是公民私域的选择,用公权去干涉公民私域的活动,从现代治理观念看,是行政的手伸的过长,是涉嫌侵犯公民自由的;其二,公民的陋习属于社会道德调节领域,而改变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从习惯培育上看,改变普通民众的陋习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奏效的,需要有个示范带头、循序渐进的培养过程,而动辄挥动“红头文件”的大棒,是治理“急于求成”、浮躁的表现。再说,压制下的管控,是很难保证民众自觉接受并外化为自己自觉的行为的。
正如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所言:“简化丧葬礼仪应该倡导,不应该强制地硬性规定。政府应该管的是丧事过程中党员干部有无腐败现象,有无利益输送。”公私分明、有的放矢,才是政府出台红头文件的基本考量。否则,过多过滥的“红头文件”与“狼来了”喊多了有何区别,万一真“狼来了”,又该如何处置呢?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徐义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