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一处户外宣传犯了低级错误,落款为神木县委宣传部、神木县文明办的文明标语上,第一句话竟然是“爱国爱家,爱我长沙”。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神木县文明办,工作人员称标语为当地住建局制作安装,住建局表示已经收到通知进行处理。(6月28日《北京青年报》)
“爱国爱家,我爱长沙”。倘若这条标语出现在长沙的大街小巷,这绝对没毛病,有关部门积极宣传“文明公约”,引导市民树立爱国爱家的正确理念,是充分发挥宣传力量的体现。然而这条标语不在长沙,而是出现在遥远的陕西神木。这不得不让公众大跌眼镜,神木和长沙有啥微妙关系?相关部门竟然大力引导“神木市民爱长沙”。显而易见,这是条错误标语。
应该来说,拟定一条寥寥几字的标语,并不需要深厚的文学功底。但本该是“我爱神木”却为何成了“我爱长沙”了呢?据相关部门回应,文明标语是由宣传部、文明办主导,住建局负责制作安装的,几个部门负责为何还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事实上,问题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出在多个部门负责上,这样一来,便各自都有了推脱的理由,文明办可以认为不是自己具体制作的,如此简单的事情可以放心交给住建部门做;住建局可以认为自身只是具体经办单位,上面还有文明办把关。不难想象,不管是哪个部门,稍微较下真、把把关,哪怕是多看一眼,这么低级的错误都是可以轻而易举地避免的。
当然,另一方面就是责任心的问题了。试想一下,倘若在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或者加薪晋级的请示报告时,会把落款写成别人的名字吗?因此,“雷人标语”,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责任心问题,是作风问题!
细节决定成败,小问题不及时纠正会酿成大错误。宣传标语本该是展示党委政府声音的平台窗口,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形象。制作一条标语,是一个简单的履行公职的行为,连这么最简单的事情都不用心做、都做不好的话,那精准扶贫、城乡建设这种难题又如何能解决好。因此,当地政府部门当以此为鉴,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抓好作风建设,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