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近日公布了2016年度扶贫审计专项结果显示: 2016年,全国共剔除识别不精准人口900多万,补录新识别贫困人口800多万,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进一步提高。此外,此次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闲置浪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6.65亿元,较往年大幅下降。(6月24日央视网)
此次扶贫审计重点持续跟踪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并重点抽查20个省份的15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抽查扶贫资金336.17亿元,占这些地区2016年财政扶贫投入的44%。336.17亿元扶贫资金中就有近30亿被违法违规使用,这个数字虽较往年有大幅下降,但如果把全国近3000个县(市)所有扶贫资金查一下,那这近30亿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一些地方千方百计向上要扶贫资金,但在获得资金后,许多扶贫资金被违法违规使用。该发的不发,该用的不用,该被补贴的领不到钱,不该领钱的反而肥得流油。有些扶贫资金通过伪造合同、编造发放表、重复申报、假发票入账等被装进个人腰包;有的将扶贫资金挪作它用,用于平衡预算、市政建设等非扶贫领域;还有的用于弥补业务经费和发放福利等,把扶贫资金当成了任意捏的面团。2016年国家审计署对部分县(市)扶贫资金的审计中,就共剔除识别不精准人口900多万,违法违规资金金额26.65亿元,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出现这样的问题,关键是扶贫资金的支付、管理上存在不少漏洞。随着国家扶贫力度不断加大,基层的调配权也越来越大,而相对应的监督却没有跟上,部门内部不敢监督,上级监督又流于形式。一些监督机构成了“不下轿”的“钦差大臣”,有的资金审批发放部门成了闪转腾挪的中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被闲置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也就不足为奇了,这让我们看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无奈,更看到了扶贫攻坚的任重道远。
扶贫领域违法违纪事件常常发生,由于有政策作为依附,又依靠权力,更具伪装性,成了“能摆上台面的腐败”,再加上这种腐败容易形成团伙,把内部政策执行者用利益绑架起来,再通过外部人员进行实施,最后进行利益分配。正是这些原因,近年来,从媒体的报道中可以看出,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扶贫资金犯罪线索的案件微乎其微,不少案件都是多年作案,偶然因素导致案发。一旦被发现,就是“小官巨贪”大案。
近30亿元扶贫资金被违法违规使用,而且是本次对部分县扶贫资金审计时发现的。如果有关部门早一点对每一笔扶贫资金的拨付,发放、使用等加强监督和审计,对查出来的问题除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对那些犯罪的,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可能会使一些人再也不敢乱打扶贫资金的主意了。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