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佩韦:“老专家”的演技真有那么好?
2017-06-23 09: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日前,一位数年间活跃在多个电视台,身兼多个身份的“老专家”火了。从西藏卫视到东南卫视,从刘洪滨到刘洪斌,从苗医鲜药传承人到中华中医学会镇咳副会长,从“老院长祛斑方”到“蒙药心脑方”,似乎只要她愿意,就没有这位“老专家”治不了的病,如此“神通广大”想不火都难。于是,她就真的火了,而且火得一塌糊涂,网友们纷纷表示“奥斯卡欠她一个奖!”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位“老专家”的演技不错,否则她不可能单凭百变服装,就转遍大半个中国,受如此多的电视台“青睐”。但是,面对“糖尿病人可以‘放心吃喝’”、“天山雪莲包治百病”的伪科学、“中华医学会”这个机构根本不存在的不争事实和对“是哪个医院的退休院长”这一问题的刻意隐瞒等,让人不禁要问,这位“老专家”的演技真有那么好,好到可以掩盖科学、事实、常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位“老专家”推广的产品所留下的一长串不良记录和播出广告的媒体平台屡次被罚,足以说明这一点。

  从上不难发现,一方面,这位“老专家”有演技但真一般,能够登上诸多地方卫视,纯属“屡教不改”;另一方面,在一连串不良记录面前,这位“老专家”的假药广告频频“攻陷”各大卫视,且电视广告中所留的订购热线,至今仍能打通,充分说明了搭台唱戏,“刘洪斌”只是“演员”,她的后面还有“导演”和“帮凶”。实际上,从广告经营者、电视台到监管部门,只要任何一个环节能够严格把关,“刘洪斌”的虚假医疗广告就不可能生存至今,也不会贻误或者加重观众的病情。对此,严惩这位台前的“老专家”是法之必然,揪出其幕后的得益者同样必要。

  众所周知,国家对医疗广告的发布极其严格,《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确了广告审查的要求,《广告法》明确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的连带责任。在“魏则西事件”之后,法规再次升级,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更是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和邀请专家划出了红线。打击虚假广告的法律依据已然明了。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当下,“刘洪斌”的违法事实显而易见,其背后的利益链条也逐渐浮出水面,由此暴露出的监管不力也体现出职能部门的失职失责。对此,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有权有责,失责问责,成为了解决此次“刘洪斌事件”的关键且有效之举。只有真正做到让法律硬起来、让监管动起来,让虚假广告这条黑色链条上的所有得益者都“失意”,才能彻底褪去医疗药品的虚假“外衣”,更好地守护民众健康。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艾佩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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