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现,在一个名为“鹰隼宠物救助交流群”的QQ群内,有人在发布鹰隼销售的信息,而各类鹰隼在我国至少都属于二类重点保护动物,除特批情况外,任何捕捉、贩卖、饲养的行为都属违法。(6月14日北京青年网)
表面上看似充满爱心善意的救助禽类动物QQ群,实际内部却干着名不副实的违法勾当,并且堂而皇之地解释,取其名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此新闻一出让人唏嘘不已。如果细心深入了解不难发现,如此般“挂羊头卖狗肉”的QQ群、微信群等主流网络社群不在少数,如“戒毒群”里不乏诸多“瘾君子”内部提供介绍或者直接从事毒品买卖,“交友群”内不少“红男绿女”衣不遮体、丑态毕露。
从新闻中不难看出,网络社群的内部管理乱象丛生。已进入群中的所谓“爱心人士”都心照不宣,涉世QQ群管理员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违法交易中扮演中介,公告上命令禁止非法交易,却私下自己捞取分红。《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此可见,网络社群管理员对所管理群承担管理责任,如果出现审核把关不严,甚至默许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其不负责任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网络社群乱象之所以能够存在,与其线下的利益链条无不相连。买卖鹰隼的市场需求是交易平台产生的主要催生源,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没有法外需求也就没有非法买卖。由于互联网发展普及年限的原因,现有网民大多都是年轻人,而年轻人的网络猎奇,寻求刺激的求异心理,正是网络非法交易、网络色情、赌博、涉毒等问题产生的温床,部分年轻人法律意识的淡薄也是一大症结。涉事QQ群能够完成交易从另一方面体现的是快递行业的监管不力,这又不免让人想起了近几日“快递实名制”这一热门话题,加强物流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也成为当务之急。
网络社群不应成为法外之地,面对类似“挂羊头卖狗肉”非法社群时,除了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外,每个网民也应当不断提高自我辨识能力,从我做起,自觉规范网络行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在利用网络工具为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应当严守法律的底线。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