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究竟该如何使用微信?最近,一些地方和部门给出了答案,出新规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行为划了红线,戴上“紧箍咒”。日前,天津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部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行为规范》,其中明确提出了严禁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严禁在微信中对领导和同事品头论足等。(6月12日《新京报》)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约束持续加码。眼下,多地禁党员干部违规收微信红包,禁编“关系网”。此举可谓是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行为划红线,戴上“紧箍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措施,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今年5月,中纪委通报,江苏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周玉松收受某村民通过微信发送的5000元人民币,加上其他履职不到位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8月,安徽一粮站副站长为粮贩子卖粮提供便利,连收21个200元微信红包及接收现金、购物卡等,被“双开”……这些案例告诫我们,微信等手机应用在给我们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滋生了潜在的腐败危机,为官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贿赂开拓了新渠道,这对整个社会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浙江明确干部使用微信“十条戒律”,天津制定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一条条细化的规定,看似是对干部的苛刻以求,实质上是保护干部的体现,通过划红线、明底线,教他们如何正确使用微信,防止违纪违法事件发生。比如“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严禁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搞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严禁利用微信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或电子礼券”等等,这些行为在现实中还是存在的,如果党员干部没有纪律意识,禁不住诱惑,一旦伸开贪婪之手,任其发展下去,极有可能导致腐败甚至犯罪。
微信微博具有媒体属性,反映的不仅仅是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更能折射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出台微信使用规范,某种程度上是必然要求,因为针对反腐问题,坚持预防为主,抓小抓早是首要关口。任何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微腐败”问题,都是隐藏炸弹,都应重点监控。唯有重拳出击、从严把关,才能防患未然,保证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