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敏:如此“闹婚”,还是放过民间习俗吧
2017-06-12 17: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6月8日,西安一条“疑似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这条时长51秒的视频显示,在车内,两名男子分坐在伴娘身边,对其袭胸脱衣,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名男子手臂,均未能阻止两名男子。最后,两名男子还将伴娘裙子掀开,称要脱掉其内衣。该视频随即引发网友强烈谴责,微博网友@李乡长称,这不是闹婚,“是耍流氓。”(2017年6月10日《人民日报》)

  又是一起恶性“闹婚”,这种闹婚实在是太闹腾了,怎么连伴娘都不放过?流传了千百年的“闹洞房”“闹新娘”的民间习俗,怎么就异化成现在的“对伴娘摸胸扯衣”?这闹婚也闹得太没有底线了。究其原因,无非是闹婚者打着“民间习俗”的幌子在揩油,以满足自己畸形的心理需求,实在是让人觉得恶心。如此闹婚,还是放过民间习俗吧,在这样“闹”下去,民间习俗迟早会被会掉的,更谈不上更好地传承弘扬了,其危害不容小觑。

  俗话说,“新婚三天无大小”,言下之意是新婚三天内都可以“闹婚”,可以百般可以刁难新人,目的就是图个喜庆,渲染烘托一下婚礼的喜庆氛围,一般新人及其家属都不能生气翻脸的。正是因为这一点,一些闹婚者自认为反正怎么“闹”也不过分,也“不用担责”,于是就打起了歪主意,不仅闹洞房、闹新娘、闹新郎,更有甚者直接将“咸猪手”伸向了伴娘,把“闹婚”变成了猥亵伴娘的丑闻,不仅有伤社会风化,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人身和心理上的伤害,难怪很多人看了视频后直呼“太吓人了,闹得太没底线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凡事都要有个“度”,闹婚也一样,要有规矩、有底线,切不可滋生邪气,不能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显然,对伴娘袭胸脱衣的“婚闹”,已经走到了民间习俗的反面,而且涉嫌违反了法律,是地道的“耍流氓”,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6月10日,西安警方表示,涉嫌“猥亵”伴娘的两男子被查获,正依法妥善处理。

  实际上,这段“疑似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并非个例,百度搜索“闹伴娘”,直接显示“百度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1,920,000个”,这巨大的数字着实让人感到意外,而更让人深感意外的是,一些地方的闹婚形式花样翻新,有的当街扒光新郎外衣,穿上丝袜、戴上胸罩,手捧白菜在街上游走;有的把新郎脱得只剩短裤后绑在树上或电线杆上砸鸡蛋、泼脏水,等等。这些庸俗不堪的“闹婚”,纯粹是“拿着低级当趣味,拿着无耻当炫耀”,早已失去了社会道德底线,必须予以制止和坚决摈弃,涉嫌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每个人都要敢于向那些恶俗陋习说“不”,让“闹婚”真正回归本义、彰显文明。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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