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杰:治理暴力催债,还需政府来搭台
2017-06-12 16: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近年来,高利贷暴力催债事件屡有曝出,人们不仅惊讶于借2万元利滚利欠20万元,也被种种催债的暴力手段所震惊:轻则电话催收、派人去家里,重则非法拘禁、殴打欠债人。暴力催债事件屡发,还出现了“催讨产业”,手段恶劣,社会危害严重。(6月12日《人民日报》)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上也兴起了一个新兴行业,就是帮人追债。这一行业存在的前提是,当前经济流动密度较大,民间借贷逐渐发展,可是有人借了钱,因为生意失败等原因没有及时归还,就出现了专帮债主讨债的公司。这些公司中也不乏合法经营者,但是有很大一部分公司存在踩着法律边界,甚至是越过法律红线帮人讨债,频繁曝出的高利贷暴力催债事件,让我们不得不担忧社会安全。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杜绝危害社会秩序的暴力事件频繁发生,还需要政府来搭台,通过对各方主体行为的有效规范,才能从根本上整肃目前纷扰复杂的民间借贷市场。

  民间借贷有其存在的价值。目前,经济高度发展,对资本的依赖度也越来越高,对于那些没有资本,但又有能力的人来说,民间借贷就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同时,它对增强市场活跃度,提升市场活力也有积极意义。

  但民间借贷不能杂乱无章。就目前情况而言,民间借贷存在难以监管的问题,但是就算是“难于上青天”,政府部门也不能袖手旁观,任其发展。虽然市场有基础性的配置作用,但是在关键问题上,还是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进行宏观调控。

  这里的调控,就包括了对民间借贷企业的审批权以及其在经营过程中的市场行为的监管权,在这些方面,政府不会是无能为力的。例如,审批权,申办企业首先是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核准营业范围,在这个环节,相关部门就可以针对民间借贷的特殊性设置门槛、条件,必须符合条件才能申领营业执照;再比如,市场行为的监管,民间借贷企业也是一个普通的企业,它的经营行为应该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如果借贷利息高于银行借贷利息三倍就能认定为是高利贷,而放高利贷就是一个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就应当采取处罚措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这里的债必须是合理的债,追讨债务的方式也应当是合法的。暴力手段频发,说明正规渠道还有待完善,政府就应该搭台建设征信系统,让民间借贷情况也能纳入个人征信,从而能够通过合法的手段追讨债务。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雷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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