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琴:对摇滚乐队的演出事故处罚八万元并不过分
2017-06-07 10: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摇滚乐队主唱在演出时随意更改歌词,爆粗口、说脏话会怎样?近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因乐队主唱在演出中爆粗口,对主办方北京非凡京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8万元。此案是北京因演出活动中存在禁止内容行为被处罚的第一案,也可以说是演出活动因爆粗口被处罚的第一案。(6月6日《北京青年报》)

对摇滚歌手在演出中演唱带有脏话的歌词进行处罚,很多人对此态度不一。有些人认为判罚不合理,摇滚音乐本身就比较“接地气”,带有一些不雅词语是常态,并且摇滚歌手们演唱也应该有“想唱什么唱什么”的自由,再者还有些人认为8万元的处罚是不是过多了。

诚然,摇滚歌手固然享有对自己演唱内容的选择自由,但当其演唱作为一种正式的、公开的,面向公众的演出时,自由就应该受到约束。正式的演出应该和平常的演唱区别开来,不论是盈利性的还是公益性的演出,意味着其有受众,形成了传播。当摇滚歌手走向镁光灯的舞台,他就不再只是一个喜爱摇滚的歌手,他更是一个公众人物,有责任也有义务为自己向公众传达的内容负责。

对摇滚歌手乐队的处罚是有法可依的。其演唱带有脏话的歌曲,一定程度上将危害社会公德,违反了《营利性演出管理条例》中有关相关规定,可处罚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8万元的罚单,也不是空穴来风。

笔者上网查找了该摇滚乐队被处罚的歌曲《粘人》。根据其在网上收录的歌曲信息来看,《粘人》这首歌曲的歌词结构是比较简单的:“把船摸漏了,把水摸锈了,我们俩走在路上看风景啊看风景;把路摸旧了,把鞋摸臭了,我们俩乘着风儿看风景啊看风景;把风摸骚了,把雾摸焦了,我们俩唱着山歌看风景啊看风景……”这样的歌词明显是简单又富有意境的,笔者想不明白在这样的歌曲中加入脏话究竟是歌曲本身表达的必要需求,还是只是乐队想要表达自我独特的个性与诉求,以达到进行自我炒作宣传的目的?倘若是后者,作为乐队不想着用自己独特的音乐去吸引粉丝,而用此旁门左道,于情而言,八万元的罚单也该是其付出的“学费”。

此事件作为北京对演出活动中存在禁止内容行为进行处罚的第一案,不仅对被处罚的摇滚乐队起到警醒,还应该为所有进行营利性演出的组织敲响警钟。既然已经有对营利性演出的具体条例,那所有的盈利性演出就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倘若有些演出在过程中无视这些条例规定,那么多来几张“八万元的罚单”也是不过分的。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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