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常委会会议通过市纪委关于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石家庄市委转发了该实施办法。(6月5日《人民日报》)
正所谓,不同的“药方”用量不一样,就算是再知名的医生开的“药方”,如果用量不够都会事倍功半,起不到治病救人的疗效。报道称,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常委会会议通过市纪委关于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无疑,织密党内监督体系之网,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可以一试。当然,强化同级监督当开对“药方”用够量。
一直以来“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可谓备受诟病。而十八大以来对于“监督”一词,民众对其寄予颇深期望。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作为领导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实,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调节能力,始终是监督的重要课题。纵观近年来的一些案例,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思想蜕变,败坏党风政风,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就是缺乏必要的监督。有道是,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尤其是同级的党内监督,往往更是形同虚设,而要降服滥权者,就必须给他套上笼头;要驯服掌权者,就必须给他设置障碍,这障碍就是监督,就是用量够足的同级监督。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远水救不了近火”这些都是不争事实。长期以来,对于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不乏各类有力措施和诸多法律法规。但也应看到,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可避免。“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在“温水效应”中丧失了底线。究其原因,同级监督太难,上级监督太远,未能及时的“悬崖勒马”。为此,笔者以为,强化同级监督是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是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必然。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存在盲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毋庸置疑,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单靠领导干部的自律那是远远不够的。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唯有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唯有权重不谋私、尽责不含糊,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接受同级监督。说白了,要想不滥权、不腐败,要想打破监督“太远、太软、太难”的尴尬局面,同级监督不可或缺。也只有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才能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落到实处,让“刀刃”向内。
“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强化同级监督,建章立制是基础。笔者以为,再辅以随机抽查、走访座谈、定期检查、填表报备、书面提醒、过程参与等方式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定期向基层党员群众征求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定能从“宽、松、软”真正走向“严、紧、硬”,让同级监督动真碰硬、展现刚性,把监督职责扛在肩上有“疗效”。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