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籍8岁女童妞妞本应上学读书,却被父母交给朋友带出去偷盗,妞妞多次被抓,她父母还是放任不管。案发地蚌埠市的救助管理机构“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妞妞父母监护人资格。法院宣判,撤销妞妞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妞妞爷爷、奶奶为妞妞的监护人。(6月3日央广网)
据报道,这是全国首例由民政机构提起的异地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当地法院和蚌埠市救助管理站 “敢管家务事”,体现了司法和民政机构有所作为,值得点赞。但同时,这场看似胜利的救援,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将妞妞的监护权移交给年迈的爷爷奶奶,妞妞能得到更好的看护吗?
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本就对孩子的教育承担最多的责任。但是当为人父母的没有给予孩子应有的教育时,仅仅是剥夺他们的监护权,并不能为孩子的未来寻得更好的依靠。
两个有生殖能力的人成为“父母”的门槛是很低的。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孩子更是没有选择的余地。刚出生的孩子就像一块原石,会被雕琢成什么样子,父母是最主要的“操刀人”。可是有些父母对孩子只生不养,或者只养不教,他们有“父母”之名,却不行“父母”之实。假如这世上存在一份权威出版的“父母资格”考卷,相信会有不少父母“不及格”。
前不久,一女大学生因四岁孩童在火锅店内吵闹便上去踹孩子的凳子,随后更是与孩子妈妈扭打在一起。事件一出立即引起网民热议。但令人奇怪的是,女学生的行为居然引发一片叫好——孩子有错,妈妈不管好自己孩子,活该被打。虽然这些网友的道德观让人难以苟同,但是,成年人打孩子能被叫好,与其说是社会上对“熊孩子”的容忍度不断下降,倒不如说是社会要求父母正确管教孩子的呼声越来越高。如果“爹妈不管自有人收”的做法大行其道,很难说是教育的福音。
国家普及教育扫除文盲的同时,也应该扫除“父母盲”。
当医生的有行医资格考试,做警察的有执法资格考试,“父母”这个职业会影响一个人的全部人生,也应该有资格考试。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人,需要被强制学习交通规则。父母未尽到监护义务,也应当被强制学习如何当好“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国家和社会给“不及格父母”办学开课,让所有上岗的父母都拥有“上岗资格”很有必要。法院依法剥夺孩子父母的监护权没有错,但更重要的是要让父母负起责任来,让孩子的教育回归家庭。
作者:苏美玲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