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木:公务员辞职“紧箍咒”,念不好也枉然
2017-05-28 10: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26日,官方发布消息称,中组部等4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辞职后不得受聘原管辖范围内企业,申请辞职时要如实报告从业去向,健全公务员辞职从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制度等等,可以说,新规为公务员的辞职行为也套上“紧箍咒”。(5月27日中国新闻网)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不论其身上是否带“级”挂“长”,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拥有一定的权限,也因此会结识许多其手中权力所能触及到的各行各业相关人士,并且为自己积攒下足够丰厚的人脉。

正因为此,在众多的辞职公务员中,有很大一部分都会选择从事自己曾经的“影响”及所积攒下的人脉有发挥空间的相关行业,或受聘于人,或自主创业。

正所谓,熟人好办事。凭借自己曾经手握公权所积累下的关系及人脉,他们便可以在辞职后迅速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因为他们社交广泛,关系活络,人脉丰富,所以办起事来自然会比别人通畅得多。而且,这种“优势”运用发挥得好,便极有可能成为自己开疆拓土、创业发财的工具,也极有可能成为替他人走捷径、抄近道,谋取更多利益的媒介。

也正是因为曾经的公务员身份会让他们在离职后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优势”,所以他们当中除一部分会选择自主创业以外,另一部分自然便会成为众多企业竞相招募的宠儿。而不论是自主创业,还是受聘于人,他们所利用和发挥的其实都依然是已往所积累下来的优厚资源。

如此,便会产生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不仅会搅乱市场竞争当中的平衡,甚至还会因为自己的特殊关系和本事,而给他人的利益带来损害,或者为自己或其所服务的企业非法谋取不当利益。正如专家所言,这其实是一种公务员离职后的腐败现象。

此次由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中,要求公务员申请辞职必须报告从业去向的规定,确实有如一道“紧箍咒”一样,牢牢地戴在了辞职公务员的头上,对于有效预防和打击公务员离职后的腐败问题也必然会起到足够明显的效果。

不过,还有一点必须注意。《意见》虽然规定得十分明确,但是,还有一个是否能够执行到位的问题,“紧箍咒”如果念不好,或者不好好念,其实也是枉然,“孙大圣”们照样可以尽显“神通”,不受任何约束。其实,这才是真正的关键。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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