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恫吓不靠自觉的“无人监考”不要也罢
2017-05-25 09:01:00 来源: 长江网

考试不需老师监考,如果一人作弊,全班的成绩都要作废……这样的反作弊考试办法,如今正在东莞一本土民办院校——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一个班级施行。该校机电工程系2014级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创新班,从本学期初开始酝酿,学生自愿写下不作弊承诺书。如今三场考试下来,暂没发现一人作弊,尽管考场无监考老师,但学生都自觉上交了手机等设备。(5月24日 广州日报)

“无人监考”并不是一个新鲜现象,遗憾的是,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的此类“无人监考”,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噱头最后不了了之。学生虽然每人都签订了承诺书,但校方显然是不相信或者不敢相信。“无人监考”并不是“无监考”。其一,该校考场内虽然没有监考人员,但每个考场都有监控、学校也有电子监控室;其二,也是杀手锏,即“一人作弊,全班的成绩都要作废”。听起来让人寒毛直竖——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电影里的鬼子恶狠狠的对乡亲们喊叫,发现窝藏一个八路军就杀光全村人。这样的“无人监考”意义何在?对成绩好不需要作弊的学生亦不公平,如此靠恫吓不靠自觉的“无人监考”不要也罢!

不难想象,“无人监考”的初衷,是为了彰显或培养考生们的诚信,只是实行起来便与初衷相悖了,这与诚信根本不沾边,是一种行动与目标的“跑偏”。生活中常见此类例子:某地创建文明城市期间,脏乱差的市场全部关停、摆摊的一律取缔,检查完了一切照旧;校园里,为了保障学生安全不出事故,老师规定学生除了上厕所课间一律不准出教室;更恶劣的,某些地方政府部门,不去解决上访群众的问题,而是“解决”上访者。“无人监考”正是这种种“头痛医脚”现象的缩影。

要杜绝作弊的现象,在现阶段,我们有完善的考试相关规章制度,只要严格按制度来,考场秩序一定不会差。就此来说,执行规定远比“制度创新”更重要。我国的新法治十六字方针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严格执法”是关键,失去了执法,相关法律规定便成了摆设。对于考试来说,我们更需要严格执行的规范,而不是搞“无人监考”的噱头。

我们生活中有很多行为要靠道德来约束,但道德管不了的,如“扶不起的老人”,还得靠法制。没有法要“科学立法”,有法要“严格执法”。国是如此,考试亦如此。还是希望当前的学校,踏踏实实做教育,组织考试的时候规范考试,平时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时候搞好德育工作,我相信“无人监考”会是精神文明高度发展下的自然产物,而不是跑偏的作秀。

长江网网评员:薛红伟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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