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女生称,5月22日晚10点,一男子在宿舍楼下操控无人机,将无人机飞到女生宿舍楼的阳台外,引发女生们的不安。当事男生称自己没有拍,只是飞,没开摄像头。该校保卫处老师称事情系学生在对新买的无人机进行试航,相关情况在进一步了解后会呈报校领导再做处理。(5月23日中国青年网)
没开摄像头的无人机绕航女生宿舍就没有侵犯隐私,是自私的狡辩。如果试飞前只是一时兴起,那么在被劝阻后理应立刻停止;然而,在女生表达困扰和不安后,当事人并没有停止飞行,反倒加以呵斥,这不仅是任性,更暴露了对公共底线跨越。
无人机绕航女生宿舍挑战了公共安全和隐私。此前,民用无人机曾屡屡逼停民航客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应时出台,明确规范无人机飞行范围,限制无人机在人群集聚等敏感区域飞行。选择在宿舍试飞,很可能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无人机砸伤过往行人,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另外,选择夜晚洗漱、休息时间靠近女生宿舍,存在干扰正常休息、窥视隐私的嫌疑。不加以制止任性的试航行为,于公共生活来说隐患无穷。
相较于无人机技术上不成熟、飞行区域的失控,更令人担忧的是试航无人机人员意识上的逾矩。如果是正常的实验,为什么不提前告知所在区域的人员将要进行的实验行为,反而选择一个敏感的区域在一个敏感的时间,去做令多数人反感的事?明明是对无人机性能的调试,怎么就演变成对公共忍耐度的试探。在任性试航背后隐藏的是任性的逻辑:只要不砸中人就可以不担心安全问题,只要没偷窥证据就可以不管不顾他人感受。无人机飞行在公共区域无可厚非,但公共区域又与无数私人空间紧密相连,闯入到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区域被警告、劝阻反而报以侥幸心理、无理诡辩,难道不是透支他人的忍耐和包容弥补个人公共意识的缺位?
公共空间提供自由,但享受公共自由需要自律。自律是公共意识的表现,之前网上热议的“公交车上耍单杠”、“景区随手拈花折枝”等行为都呈现出与无人机试航同样的逻辑,误认为公共空间的自由可以不受约束。这种逻辑不仅忽视个人行为置身于公共生活中前提,更没有站在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有意无意中妨碍甚至伤害到他人的正常生活。
无人机飞行有疆界,个人行为意识更不可逾越公共底线。无人机承载着对飞行自由的渴望,但任何自由都不能违背公共意志,否则就是将个人自由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曾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