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微博反映临沧市云县一面包车司机违停被执勤交警殴打一事。21日上午,当地警方通报称,5月19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对一违停面包车执法过程中,执勤队员反复遭到司机语言挑衅、辱骂,遂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现已对相关执勤人员作出待岗处理配合调查的决定,并责令交警大队向当事人张某某道歉。(5月21日中国青年网)
“警察打人”的新闻一直就没有停止过,但事后人们发现,其中一部分“警察打人”,不过是“被打者”自导的苦肉计。当记录事件过程的视频被传到网上并绑架了舆论,警察常常会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这样的执法尴尬,可谓屡见不鲜。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违法者为“警察打人”创造条件。行为人先是有某种违法行为,警察前来执法时,其既不配合,还破口辱骂交警,就差说“违法有理”了。这时的警察,如果不讲究语言艺术,再缺乏点耐心,就很容易被对方激怒。而当挑衅、谩骂步步升温,警察则会怒不可遏,拳脚相向。此前,网上流传的两段“民警脱警服要打人”的视频,大概也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的举动。
当然,如果不属于正当防卫,警察打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暴力执法本身是对法律的背离。但是,类似事件的处理,多为打人一方向被打一方赔礼道歉,取得对方的谅解,对方的违法行为则被从轻乃至免于处罚,涉事警察也因为对方的谅解而被从轻处理。表面看,快刀切豆腐——两面光,但实质是对法律的伤害。这些年“警察打人”事件屡禁不止,或许就与类似并不严肃的处理有关。
目前,新闻中的涉事交警正在接受调查;但对涉事司机的违停,更重要的是其挑衅、辱骂交警的行为如何处理,报道未予交代,不得而知。希望下次通报时,向社会公开。
窃认为,对双方当事人都应该严肃处理。一方面,对打人者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另一方面,对涉事司机的违停行为,该依法罚款、记分毫不含糊。对其挑衅、辱骂交警的行为,则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其罚款和治安拘留等处罚。
一句话,以对双方当事人严格的执法和问纪,彰显法纪的威严,消除公众疑虑。而如果每一次“警察打人”都这样严肃处理了,相信这样的新闻一定会越来越少。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印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