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圈占摄影位置向游客收费的最高罚一万元,在风景名胜区刻字立碑情节严重的最高罚二十万元。未经审核采药和标本最高罚5万元;本次《条例》对于经营者和游客的行为都做了进一步规范。(5月20日《齐鲁晚报》)
其实,山东出台的这个《条例》中还有对摄影乱收费、景区内禁火、驴友不按规定擅闯非开放区探险,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安全事故、气象灾害、景区审批、常规管理等相关规定。但是,人们还是把目光更多地聚焦在了“乱刻字”上,可见,公众对此的敏感。多数人都把其当成是对游客“刻字”重罚的规定,不过也可以这么理解;重罚“到此一游”之类的不文明游客,也是与时俱进的创新之举。文明旅游不仅靠“劝”,也要靠“罚”。
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国人一些不文明旅游行为也逐渐显现,不少陋习早已“名声在外”,而乱刻乱画就是最被人诟病的不文明行为之一。就是旅游中的其他不文明行为,如踩踏攀爬、刻字涂画、乱丢垃圾、大声喧哗、插队加塞、随意拍照、随地吐痰、赤膊袒胸、饱后打嗝等等,都常受到谴责。面对旅游的种种不文明行为,有人称要加强规劝或自律教育,遗憾的是,这方面的工作早已做遍,可就是效果不彰。
文明旅游,到底是靠规劝、自觉,还是重罚?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显然没有单一的答案。最好的办法就是靠规劝、自觉、重罚三者并重。对一部分还算“要脸”的游客,规劝就可以;对素质较高的游客靠自觉就行了。而对那些“没皮没脸”,一贯耍赖蛮横的游客,只有靠重罚。这从其他旅游较为文明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就可得到证实。我国的台湾、香港,以及新加坡等,都对不文明出游行为开出很重的罚单。如在我国台湾地区,乱扔垃圾罚款6000元起;野柳地质公园《游客禁止事项》中明文写道,“任何碰触、攀爬天然地景,依规定处以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也正因为重罚,才“罚”出了文明,让所有游客对美丽的山水、草木、遗址等产生敬畏。旅游中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确实存在文化影响的因素,像刻字、涂鸦、吐痰、喧哗等行为,成为一部分游客表达存在感和炫耀欲的方式,但其产生的示范效应,尤其是负面影响非但不利于景区的保护,对健康人格的培育不利,影响他人的心境,更会对全社会的文明氛围减分,既矮化了自己,也拖累了整体。
也许有人会说,旅游景区一些不文明行为的产生,是景区服务水平跟不上导致的,这的确是客观事实,但这绝不能成为自己不文明的借口。服务跟不上是一回事,自己欠文明是另一回事,两者不能相提并论。文明该由小事做起,这乃构成更大文明的保障。文明是由细节构成的,国民旅游中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反映了这部分游客离文明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事实上,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保证我们事业成功的前提,是树立健康人格的基础,也是受人尊重的起码条件。如果养成了文明习惯,社会就一定彰显良序。
由此,山东此次出台《规定》,对包括风景名胜区刻字立碑等在内的旅游行为进行规范,情节严重的最高罚二十万元的规定,就是对公众长期以来呼吁重罚不文明游客的一个有力回应。当然,重罚也许不一定都能见成效,但如果不重罚就可能永远不见成效。文明不一定全都是“罚”出来的,但从他它国家或地区的经验看,很多就是靠他律“罚”出来的;仅凭规劝、自觉、自律,何时是个头?重罚,就可形成一种强大的文明旅游氛围,从而倒逼游客自觉遵守规定。因此,山东的《规定》值得一试。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