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昌平区委组织部发布消息,今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已经全面完成。2017年版报告表比去年更加细致,其中“子女”一项点名“非婚生子女”也要报告。(5月16日 新京报)
领导干部填写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是由中组部统一制定的,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今年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重要党内法规,突出分类管理、重点监督原则,对党政机关核心岗位上的干部从严管理;报告的内容与种类更加全面,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
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信息中,“子女”一项固然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儿,但点名“非婚生子女”也要报告,则还是一个新鲜玩意儿。这说明北京市昌平区委组织部不仅严格执行中央的指示精神,而且严格纪律,创新监管工作,织密制度之网,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领导干部队伍。
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结婚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近些年来,不时曝出官员非婚生子女的丑闻,引来社会一片哗然。
某些官员的非婚生子女,基本有两种情况:一是家里已有子女,但又与情人勾搭成奸而生子女;二是家里无子女或者生的是女儿,受传宗接代封建思想的影响,便找情人代生子女,最好是儿子。这既为婚姻法、党纪政纪所不允许,也为社会道德所不容许。
可以讲,官员的非婚生子女,是他们党性蜕化的表现,是官德沦丧的折射。关注官员的性取向、性道德,是当前亟需正视的一个大问题。北京市昌平区委组织部要求领导干部也要填报“非婚生子女”一项,就是要给领导干部亮红线、定规矩,让他们在生活作风不敢胡来乱来,否则,后果很严重。
长江网网评员:钱桂林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