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扶贫办主任不久,就有人送了8万元请朱江“多多关照”,此时,朱江尚从心里觉得厌恶,于是叫人把这笔钱退了回去。不料,一次,二次……次数多了之后,他内心开始松动,特别是看到少数认识的领导干部也在“发财”,觉得“别人拿得,为啥自己拿不得”,慢慢地“上钩”了,最后竟发展到来者不拒的地步。(5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正是这样一位手握实权、直触民利的干部,从守规矩到得意忘形,仅仅只因一种心态的转变,“别人拿得我拿不得?”一个疑问衍生出一种“从众心理”,于是行动的“闸门”一松,再也难以收敛,从侥幸到安心、从有所顾虑到理所应当,要屈从于自己的贪欲,什么“理由”都可以成为理由。
在我们这个社会,“从众心理”的影响不可谓其不大,利不少、弊也多。路遇红灯,攒够一拨人就走,“别人走得我走不得”;货车侧翻,众人哄抢,“别人拾得我拾不得”;不辨骗局,强拗身边人劝阻,“别人不被骗就我被骗”。人都那么多,不差我一个,如果缺少了客观判断,“跟着大家总没错”的想法无非就是给自己的徒增安慰,给担忧的心多压一块无用的砖头罢了。
或许生活中聊以自慰尚能过关,但在腐败问题上秉持的这种“理所应当”却一定是歪理。首先从原则上来说,只要“手不干净”一定是违纪违规乃至违法问题,“别人拿得”只是问题还未及时惩治,过程或许“美滋滋”但结局必然不善。再者,即使从众也不应盲从,看到少部分人便想“别人拿得我也拿”,却为何不看不到“别人可拿但一分拿”“别人可贪但丝毫不贪”,须知,惩贪治腐绝没有“法不责众”一说,既然心中所向是歪风邪气,甘与腐败者为伍,却为何想不到东窗事发的一天?
在腐败问题上,外因从不致命,病根都在自己。只要决定了要走歪路,有几分犹豫都能靠各种借口消除。事实上,类似这位扶贫办主任一样的腐败干部真能“理所应当”么?只怕未必。各类“反面教材”时时警醒、不干净的钱越收越多,偏偏要到束手伏法才彻悟悔恨,说明其原则上是知错、认错的,无非想拉几个“同类”,给自己的欲望穿件“外衣”、多些“自信”罢了。
权力在手,断断不能有任何思想上的动摇,哪怕身处歪风腐气当中,也必须拿出“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坚定立场,要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高洁之气,特别是不能说服自己放下原则、越过底线,在他人错误之上再有盲从。有一个问题值得警惕,一些官员所犯错误,客观环境影响太大,特别是从一些“塌方式”腐败、“集团式”腐败案例来看,大部分人就是被所在“圈子”蒙蔽,逼着自己承认腐败是合理的、贪污是共性的、拿钱是没事儿的,久而久之还真就有了底气,愈发肆无忌惮。归根结底,各级的日常监督一定不能落下,有问题及时处置、有腐败及时查处,切莫让苗圃成林、歪风弥散,否则觉得理所应当的人也就会跟着越来越多。
公家的权,没有谁能滥用,不合理的钱,没有一分拿得。自欺欺人的“理所应当”切莫再有了,也盼监督惩处的力度能再大一下、发现问题的时间能再早一些,叫抱有侥幸心理的人看看,从众贪腐是多么愚蠢之事。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余祖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