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块钱一盒的牛黄解毒丸、1块钱一盒的红霉素软膏、2块钱100片的复方新诺明……曾一度为老百姓熟知的多种廉价药如今也愈加踪影难寻。青光眼手术必用药丝裂霉素近日被曝在多地面临断货。廉价“救命药”去哪儿了?短缺药又“荒”在哪儿?如何破解药品短缺困境?(人民网客户端5月6日)
前不久医改降费的消息,让人为之一振,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仿佛在一夜间喜获破解之道。近期,廉价药却纷纷“玩失踪”,让吃瓜群众的忧愁“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俗话说“柴米油盐酱醋茶,百姓日日不离它”,市场上如果没了油盐,普通人会顿感口中无味,医院里如果没了廉价救命药药,人们会顿感脊背发凉。三五日不吃油烟酱醋,并不会危及生命,但是如果病发时,没了良药,那就只能“坐以待毙”。
从当前来看,我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福利保障、社会医疗条件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应该看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还是导致农村居民贫困的重要因素。因此,“廉价救命药”“一个都不能少”,这是关乎到十几亿人口生老病死的重要问题,也是衡量人民“幸福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指标。面对“廉价药”纷纷“玩失踪”,政府应该及时“亮剑”。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的特点,所以不能寄托于医药厂商一味“发善心”“做好事”,只生产廉价药,不生产高价药。
面对“廉价药”纷纷消失、“高价药”次第跳出的吊诡局面,宏观调控必须加强。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三手抓,手手都要硬。医药关乎国计民生,破解“廉价药荒”迫在眉睫。经济手段是关键,利用杠杆更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一方面医药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医药购销的管控,实现对医药厂、医院、药店全程监管,防止部分地区只售高价药,不卖廉价药。另一方面政府要多在税收、信贷、价格、产业政策上做文章,加大对“廉价药”“百姓药”产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减轻“廉价药”厂的企业负担,实现政府和企业“双赢”。
用法律手段“对症下药”。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一方面要加强医药生产与经营方面的经济司法,加大、加强对恶意“高药价”扰乱医药市场案件的检察和审理活动,以维护市场秩序,打击恶意药价虚高和“黄牛倒卖”,惩罚和制裁经济犯罪。另一方面要加强医药领域的经济立法活动,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部分经济法规,让监管部门执法可依,也为市场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行政手段是辅助,人民群众一日不可无药,因此在“药荒”严重时,政府必须下达一定的强制性指令,以加强、延长经济、法律手段的有效作用,防止医药企业、医院药店在执行政策和规定时“阳奉阴违”。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廉价药”虽然廉价,但却能驱走病痛,挽救生命。廉价药关乎国计民生,“医药荒”牵动万千家庭,政府不可缺位,宏观调控更要及时“望闻问切”“药到病除”。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饶身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