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爱心”,清远一男子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从流动商贩手里买下来拿回家当宠物养,还时不时在微信朋友圈里晒出宠物的照片、视频,没想到被森林公安监控到,并被抓了个正着。这名男子也因“爱心”惹祸,将面临刑事处罚。(4月27日《清远日报》)
现在城市里喜欢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了,导致居民小区、大街小巷的阿猫阿狗越来越多。不过只要办理了合法的饲养手续,同时加强饲养过程中的管理和约束,不会给其他市民百姓、城市管理带来麻烦和困扰,养就养吧,我们应该承认并尊重市民的这种合法权利。但是有些人在宠物的选择上,却不走寻常路,不喜欢养猫猫狗狗,而是喜欢养一些很另类的动物。
清远这名男子,就购买并饲养了一只极为少见的蜂猴作为自己的宠物。而当森林公安根据线索去他家里查找这只蜂猴的时候,还意外发现他还在自家阳台了违法饲养了另外一只宠物:猎隼。蜂猴和猎隼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尤其是模样乖巧可爱的蜂猴,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极为稀少珍贵,竟然被他养在家里笼子里,还天天拍摄照片和视频在朋友圈炫耀。我们不知道这名男子是真的不懂法,还是知法犯法,但是他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面对即将到来的刑事处罚,不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自己当初的任性而追悔莫及。
饲养猫猫狗狗作为宠物,因为是国家允许的,所以会定期接受检验检疫,注射各种疫苗,以预防传染性疾病。但是这些另类宠物,本身就是国家法律不允许饲养的,所以自然不会经过什么检验检疫、注射疫苗合法程序,那么一旦它们本身携带疾病,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而从生态保护的角度来说,地球上的人类有几十亿,但是一些珍稀动物的数量却以千计、以百计甚至是以十计,事实上已经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而违法饲养珍稀动物的背后,则是违法捕猎、违法贩卖,在任何一个环节上,都会造成珍稀野生动物的死亡,都是对珍稀野生动物的一种严重伤害,客观上加剧了它们的灭绝进度。这是一种对大自然犯罪,也是对人类犯罪的行为。
所以说,从法律的角度也好,从生态保护的角度也好,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在饲养宠物的时候,都要做到合法合规。尤其是对于那些比较另类少见的宠物,在决定饲养之前,还是多查查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允许不允许养再说,免得触犯法律,付出惨重的代价。
长江网网评员:苑广阔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