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纪检部门又披露“喝酒致死”案。广东省纪委当日披露了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04-27澎湃新闻)
其中披露了中山市东凤镇镇长黄永前等人违规接受下属宴请造成严重后果问题。该镇长接受该镇住建局长邀请,并与该局全体人员共31人聚餐,饮用了多瓶白酒、啤酒和辖区内私人老板陈某提供的两瓶洋酒,造成聚餐中三人酒精中毒,其中一人死亡。为此,中山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了黄永前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当然,其他参与干部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又有干部饮酒后死亡,不禁让人唏嘘不已。在今年的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之际,纪委通报“喝酒致死”案有何深意?
尽管关于干部违规吃喝、饮酒酗酒,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均早有“禁令”。然而“致命酒局”却屡屡出现,干部因违规聚餐饮酒致死的案例不少,并且很多时候“致命酒局”都发生在节日期间。纪委通报“喝酒致死”案,就是在给党员干部们再次提个醒,敲警钟:节日将至,一定要牢记党规党纪,改掉陋习,远离“致命酒局”!
在节日期间,一些干部常常管不住自己的嘴,常借聚餐、宴请之机胡吃海喝,不惜违规违纪,甚至喝出人命。因为在这期间,一些干部往往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为聚聚餐,饮饮酒,无伤大雅。从而在酒桌上吆五喝六,你敬我敬,一发不可收拾,尤其一些干部善于劝酒、灌酒,不胜酒力者咬牙硬挺,因而常常造就了一个个“酒烈士”。
为此,党员干部们更要在节日期间严格自律,把党纪国法作为底线、红线。“人情往来”不是错,错的是把“人情往来”作为幌子,来掩盖自己好酒贪杯、目无法纪的行为。要明白饮酒酗酒之害,自觉加强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的学习,把“禁酒令”落实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自觉远离“致命酒局”。
当然,作为各地党组织和纪检部门,不仅要在节日来临之际给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更要在监督执纪上下功夫。要在日常生活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和完善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廉政提醒谈话机制,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问题扑灭在萌芽状态。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扬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