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到现在,某乡镇党委书记至少签了30份责任书,该镇镇长签的责任书也不少。这些责任书既涉及农作物种植、安全生产、禁毒,也有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等,其中光安全生产,就有6份责任书。(4月21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签订责任书,就是为了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其背后,更是彰显了担当作为的勇气、贯彻落实的态度。尽管签责任书的往往是各单位的“一把手”、主要负责人,但却代表着一个团队、一个部门、一整个条线对做好工作的坚定决心。
责任书的签订,并不是单纯的“下放”责任,让基层做“背锅侠”。而是要能形成全面动员、上行下效、协同作战的工作凝聚力,在统一的“号令”下,将工作做优、做实、做到人民群众满意,给党和政府一个满意的答复。所以,责任书切不可“任性”设置,只要签订,就要有权力的赋予、业务的指导、过程的监督、成效的考核、责任的回收,可谓一环套一环、一步接一步。
反观时下,我们一些地方签订的责任书似乎变了“味”,与其说是分解任务、倒不如说是传递任务,类似于“击鼓传花”,上面怎么考核我,我就怎么考核基层,只要签了字,就有了问责依据,“迫使”层层落实成为基层落实。结果各部门、各条线的工作责任就像一条条“小河流”般汇入了基层这条“大江”,也难怪人们常称基层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此“分解”工作,让基层“叫苦不迭”,效率又如何高!效果又如何好!。
更有甚者,实属“跟风”,本就没有多少需要基层协作的重点工作,但看到别的单位与基层签订了责任书,总觉得自家也要“做些什么”,刷刷“存在感”,便也学着开大会、签“责任状”,甚至签完了自己也觉得意义甚微,便将责任书放到橱窗里当“摆设”,仅仅沦为领导检查的台帐资料。看似就开了个会、走了个形式,对基层没什么影响,但若是多些部门如此,那基层的时间、精力就会被这些没必要的会议牵扯了,又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
当然,还有一些单位责任书确实签了,但也仅仅停留于此,纯粹是过过场,不推动、不指导、更不监管,基层单位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甚至反过来“追问”该怎么做。这些问题看似是搞了“乌龙”、闹出了笑话,但却让责任书的存在意义变了质,其问题不得不令人反思。所以说,实行责任书签订要慎重,签了字只是个开头,各级单位都要动起来,确保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要落实好,否则就是做“假把式”、搞形式主义,还不如不签。
克服“变质”的责任书,关键还在于上级部门。我们各机关单位要能梳理出更为全面的工作清单,深入研究工作的推进机制,在管理统筹、人员协调、效能提升上多下功夫,不做“二传手”,也不要随意动用基层力量,让基层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到实实在在的服务群众中去。要正确认识责任书的作用,把责任书这把“好刀”用到“刀刃”上,在攻克重点难关、化解突出矛盾、服务群众关切等关键领域上发力。同时,不妨尝试责任书的“召回”机制,将用处不大,给基层平添压力的“无用”责任书及时收回,莫因一张“纸”而拉低了机关整体效能。
对于基层单位而言,也要能正确对待责任书,不论责任书的作用有多大、意义有多深刻、任务有多繁重,都应一视同仁、认真对待,毕竟责任不分大小,落实才是关键,切莫自行划分“三六九等”、戴着“有色眼镜”看工作,平白打了“折扣”、降低了实效。要具备理性研究、深入思考责任书的能力,积极开展与上级单位间的有效沟通,在全面落实好各项责任的基础上,及时提出本单位的理解和想法,让上下级同频共振,在交流中集众智、共谋划、同进步。这样,既能够协助上级单位更好地推进工作,也能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可谓“一举两得”。
“变质”的责任书当休矣!只有让责任书从制定之初就能够回归理性、回归科学,我们各部门、各条线才能做到职能更协调、分工更合理、推进更有效,基层单位也才能真正得到减负。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