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浪微博网友反映称,丰台区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附近的盲道被私家车、锥桶占领。“特殊教育学院有很多盲人学生,(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学生安全。”该网友发布消息称。(4月18日《新京报》)
应从法制层面将保障好盲道的畅通作为盲人群体必不可少的权益,而不是记盲道成为可有可无的城市“人文关怀”形象摆设。
早在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发布了《无障碍设计规范》,明文规定盲道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也不得占用盲道。 显然,盲道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标配,这点毋庸置疑。然而,现实中大家却不难发现盲道被车辆、自行车、小商小贩占据比比皆是,尤其公交、地铁站附近,自行车占据盲道的情况更为普遍,还有些地方的盲道则被井盖、石板阻隔。
类似的问题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基本上都是盲道很“忙”,盲人常常用不上,一条本为盲人开辟的“放心路”,如今却让他们望而却步,这样的现状显然背离了当初修建盲道的初衷。
4月10日,一则《60多名残障人士来厦“无障碍”游玩 为温暖厦门点赞》的新闻触动了人们的心弦。如今交通已经发展成为了横纵交错、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但在街头巷尾,我们还是很少能见到残障人士的身影。是什么挡住了残障人士出行的脚步?
显然,对于修建盲道的目的为盲人出行提供安全与便利,是现代社会人文关怀的体现,是文明和进步的一个标志,全社会有这个共识。但对于城市盲道无法让盲人安全出行,一些无障碍设施被锁起来或被占用,像无障碍厕所、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坡道,“基本没人用”的现状,却仍然没有引起全社会的深思。
盲人很少出现在公共场合,除了一些心理的客观因素外,更多的或许是社会对这个群体关爱意识仍然缺乏,仅仅停留在物质方面的提供,而对这个群体关爱和尊重的思维还没有深入到社会日常行为规范中,
对于盲道被占用的情况,中国盲协副主席李庆忠表示,一方面原因是,法律层面上对占用盲道者没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占用盲道不受惩罚,因此,这种现象越来越多;部分道路的归属不明晰带来监管失位,致使占用盲道的情况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因此,盲道建设,不只是在地上铺几块砖的事情,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完工,而要真正发挥城市盲道、无障碍设施的功能,更需要得到法律、政策层面的保障和支撑。当务之急,应尽快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弥补社会对盲人群体人文关怀的不足,以法律的名义,保障盲人群体出行的合法权益。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谢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