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名为“五台山一女尼结婚,众师姐妹来参加婚礼”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视频中的男女大都剃着光头,身着各种颜色的礼服。针对此事,五台山佛教协会发表声明称,该视频是一个号称“五行币”的非法传销机构在某洲际酒店搞的传销派对视频。传销风气在我国屡禁不止,广西更是被称为“中国传销第一重灾区”。(4月17日 财经网)
早在1998年,国家就发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组织领导传销罪”列入刑法。尽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传销活动却依然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2015年,反传销协会发布了一份“中国传销分布图”,广西、安徽、四川、湖北等省被划为“传销重灾区”。最近,“小伙被传销组织色诱,一个月与8名女子发生关系”的新闻就发生在“传销天堂”广西。
在我国,传销是一种人人皆知的犯罪行为,为何依然有民众趋之若鹜?近年来,传销投机分子的行骗手段不断翻新,较之依靠人际关系发展下线的传统传销,利用网络社交平台,以“电子商务”、“资本孵化”为幌子的新式传销更具有隐蔽性和煽动性。以笔者所在的广西为例,传销分子以国家优惠政策为行骗由头,对前来投资、旅游的人大肆宣传“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等政策给广西带来的“商机”,甚至以国家相关部委的名义伪造了大量文件公开印发。同时,利用微信朋友圈展开网络传销,具有一定的私密性,“洗脑式宣传”在网络环境下煽动效果大大增强。传销活动形成了“线上+线下”的完整链条,加之内部组织结构严密,造成了有关部门取证难、立案难的困境。
传销活动宛如一颗毒瘤,对我国经济环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治理传销的手段亟待升级,必须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传销活动在我国欠发达地区尤为猖獗。传销分子利用酒店、KTV、商会等场所进行不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拉动了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对传销活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批评教育为主,惩罚力度不足。马克思曾说:“需要不神圣的手段的目的,就不是神圣的目的。”发展经济可以从鼓励创新、加大扶持、树立典型方面入手,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以公共利益为第一顺位,“靠传销拉动GDP”的想法实在是荒谬至极。各级政府必须重视传销带来的恶果,打击传销不仅仅是工商、公安部门的事,各个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对传销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新式传销”的打击存在模糊的灰色地带。现行传销立案追诉标准为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对中下层传销人员打击不够。对于微信朋友圈传销的新手段也无涉及。针对传销的新变化,完善法律制度,将传销纳入全国重点整治工作是当务之急。
对于广大民众而言,应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主动远离传销。天上掉下来的可能不是“馅饼”而是“陷阱”。怀着“一夜致富”的美梦,殊不知,传销本身就是“噩梦”。传销所带来的眼前利益只是泡沫,只有踏踏实实、勤劳肯干,才能在致富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钟雨欣(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