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才云:实现“亿元小目标”岂能“恃权劫财”
2017-04-16 10:33: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一个亿小目标”,是 “2016年十大流行语”,原话是“先定一个小目标,比如我先挣它1个亿。”语出《鲁豫有约》中富豪王健林的话,意为目标要求不能太高,先实现个小目标再说。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资本大鳄所订立的“小目标”,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则是遥不可及的大目标,也不现实,但有些官员偏不信这个邪,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使出浑身解数去实现“亿元小目标”,最后落得个违纪违法、锒铛入狱的下场。

据“知政圈”揭示,有多名贪官入围“亿元户”,其中有: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于2000年至2013年受贿2.467亿元;广东省原政协主席朱明国涉案2.31亿元;山西省委原常委、副省长杜善学10年捞了1.7亿元;山西省委原常委、纪委书记金道铭7年受贿1.2亿元;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12年受贿涉案1.96亿元;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在17年间共受贿1.47亿余元等等。作为领导干部,他们人数不多,却贪得如此多的钱财,着实让人大吃一惊!

“亿元大老虎们”没有任何销售信息渠道,没有倒腾任何货物,没有拿出一分钱本钱,却捞得大把“银子”,不由得想起了古代小说中描写“绿林大盗”,在风高月黑的夜里,用锅黑涂了脸,拿根棍子在隘口一站,一声大吼:“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若要打此过,留下买路财”,银子便劫到手了。“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亿元大老虎”非法获取的是国家财富,如同“绿林大盗”一样,都实为“民贼”。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古代的君子,不属于自己的钱财分文不取,今天的人民公仆更应如此。但纵观“亿元大老虎们”的“发迹史”,离不开公权私用、权力寻租,将人民赋予的权力伸向资本领域、干部选拔任用领域,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发力,极尽受贿索贿之能事,“狮子大张口”,极其贪得无厌,其中捞钱最快的是白恩培、朱明国等,平均每年能捞近2千万,挣够一个亿,只需要5年多时间就蓄积“这桶黑金”;其他捞钱慢的每年也有五六百万,10多年也能破亿元。不属于自己的财富,无论是像“绿林大盗”“棒老二”明抢,还是像“大老虎”一样倚仗权势强取豪夺,本质上都是在“劫财”,而“劫财”的“亿元级大老虎”对社会的危害尤甚,如果不及时将他们依纪依法进行惩治,必将破坏官场生态、动摇党的执政之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白恩培、朱明国、杜善学、金道铭等亿元级贪官,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等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被依法判刑,由领导干部堕落为“阶下囚”,所贪得的亿元财富也被罚没充公,落得个“鸡飞蛋打一场空”的下场,正应了一句名言:“正义有时候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虽然“灭蝇打虎”是“马后炮”,但终将他们绳之以法,“补起的这个疤”也大有可观之处。

  “亿元级巨贪”的出现,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重大警示,一方面警示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关键少数”干部的监管,防止人民的权力演变为“绝对权力”;另一方面警示着广大党员干部,要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当了干部就别指望着发大财,更不能靠着“恃权劫财”之道去实现什么“亿元小目标”,否则早晚会因有恃无恐闯“红线”被绳之以法纪,到时候只有“面币思过”、狱中忏悔的份了。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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