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管理规定》,单位和个人混投生活垃圾的,个人最高罚200元,单位最高罚3000元;个人乱丢垃圾最高可罚200元。(4月13日《南方都市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规模越来越大,每天制造的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庞大,“垃圾围城”已经成为很多城市绕不过的一种“城市病”,甚至有的城市为了处理垃圾,选择以邻为壑的模式,将垃圾倾倒到其他城市。而且,“垃圾围城”正在向农村地区蔓延。据统计,常住人口高达1600万的广州市,目前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约2.5万吨。
城市要解决好“垃圾围城”这种“城市病”,毫无疑问,一方面,要减少市民每天制造的垃圾量,减少垃圾增量。只有市民制造的垃圾少了,城市才不会有那么多垃圾需要处理。另一方面,在城市垃圾没有办法减少甚至增长的现实情况下,必须科学处理存量垃圾,避免垃圾危害城市的生活环境和人们的健康。推进和实行垃圾分类,正是科学处理垃圾的前提和基础工程。
垃圾分类,其实包括广州在内很多城市已经推行了十几年了,也出台了管理规定。但成效一直很不理想,人们仍然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要顺利推进垃圾分类的实施,配套罚款机制必不可少,罚款机制可以倒逼企业和个人遵守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和知识。但是,不能只想着靠罚款,不能把利国利民的垃圾分类变成。
各大城市推行垃圾分类不理想,归根结底并不是缺乏罚款机制,而是垃圾分类的细节工作做的不够到位,导致市民对垃圾分类知识依然缺乏科学、足够的了解。从目前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来看,仅仅是在大街小巷、社区配置了分类垃圾桶,但很多分类垃圾桶设置本身并不科学,只是设置可回收垃圾桶、不可收回垃圾桶两种。最关键的是,很多居民根本不了解哪些垃圾属于可回收垃圾,哪些垃圾属于不可回收垃圾,哪些垃圾是有毒垃圾,不懂得对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面对分类垃圾桶,也不知道手中的垃圾究竟扔到哪个垃圾桶之中。更何况,垃圾分类对市民开罚单的执法成本太高,取证太难,执法部门不可能时刻盯着居民垃圾分类情况。
推进分类垃圾,首先,政府职能部门要走进市民中间,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让每一个市民都掌握哪些垃圾有毒、哪些垃圾可回收、哪些垃圾不可回收等基本常识。只有市民知道如何垃圾分类,才能准确分类垃圾。否则,一切都免谈,再好的垃圾分类制度设计都终将是镜中花水中月。其次,垃圾分类是一个大系统,政府要确保属于公共部门那一块的工作,不能是居民做到了垃圾分类,而运输和处理环节没遵循垃圾分类原则。再者,垃圾分类,除了处罚机制配套之外,还应出台奖励机制,激励市民准确分类垃圾。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