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满:“网络借贷”背后是“法治意识”淡薄
2017-04-12 10:14: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本月3日,恩施农民周先生收到一条彩信,打开一看,不禁惊呆了:女儿的裸照出现在屏幕上。原来,上大学的女儿小周凭“裸条”向一家网贷平台借了钱,之后不停向其他网贷平台借钱还债,一开始的5000元借款,短短半年时间就滚成26万余元。父母帮她还了近16万元后,再也无力偿还剩余欠款。为了催债,网贷平台向小周的亲友、同学发送了她的裸照。自感颜面扫地的小周,被迫中断学业,随父母逃到外地躲避。(网易新闻)

大学生“裸条”照片流出已经不是新鲜事,放款者利用网络借贷平台,通过业务员联系借款人,凭借其提供的裸照和家人通讯录,作为担保,以高额的利率借款给大学生,双方达成“不成文”的交易协议。女大学生用裸照获得贷款,当发生违约或不能按时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

通过调查了解,很多女大学生之所以选择“裸条”贷款,初衷多是因为短期应急借款。借款金额从千元到万元,借款期限从几周到数月,但利息却远远高出年化24%以内的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更为“恐怖”的是,逾期费用更为高昂。网络媒体关于女大学生裸贷的新闻报道一件接一件,媒体舆论、各界反响不断,笔者认为,这是社会的悲剧,但更重要的是警示,我们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

作为女大学生,必须要有自我保护和基本的法律意识。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花钱“大手大脚”,除了家里给的生活费外没有收入来源,很容易出现资金紧张,甚至发生债务危机。网络借贷平台便利用这个机会,“趁机而入”,“先入为主”,与女学生建立“极不合理”的借贷关系,一旦提供自己的照片,后果就不堪设想。因此,借贷前一定要慎重,可以与父母、朋友沟通,争取帮助,三思而行。万不得已,应向法律部门咨询,了解相关规定,若真有借贷需要,也应与家人商量,选择在证监会、保监会备案的正规公司。

作为执法部门,必须加大宣传引导和监管治理力度。从法律上讲,网络借贷者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裸照本身并不是物品,因此不能当抵押物,即使用来抵押,因为是非法的,这种抵押行为也是无效的;而且,我国法律只承认年利率在24%以内的借贷关系,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我们的司法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引导,让更多的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遇到困难时,可以更好地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对这些不法分子和网贷公司,加大监管力度,严把资格审查关,检查是否登记备案,还可以开通举报投诉热线,进行调查取证,多措并举,对违法者严惩不贷。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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