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4月6日从延庆区监察局获悉,延庆全区各级机关的公职人员已被要求在工作日期间全面“禁酒”。
“酒是粮食做,不喝是罪过;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喝吐血”。酒文化在我国可谓是源远流长。小酒怡情,适当的饮酒是一种礼仪,一种气氛,一种情趣,一种心境。但酒一旦与公务接待、工作期间相牵连,那么酒所带来的意境立马“变味”。某些时候甚至会演变为一种悲剧。因公务饮酒失言、猝死的更是不在少数。
为加强政府机关的作风建设,树立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下发《关于公职人员工作日期间中午严禁饮酒的规定(试行)》,治理公职人员工作日期间的饮酒问题,值得叫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有赖于制度化建设。虽然,地方政府出台“禁酒”令并不稀罕,早前也有报道过很多地方版的“禁酒”令。但据介绍,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专门对公职人员下“禁酒”令,在全市各区中尚属首次。期待叫好的同时还得“叫座”。
叫好不叫座,等于费力不讨好。事实上,“禁酒”令遍地开花,但效果却不尽人意,这是不争事实。酒在各种接待中依旧充当一种很微妙的角色。“令行不止”,个别地方和干部把“禁酒”令视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产物,一纸规定难挡“无酒不成席”的“酒劲”。只要陪酒陪得上级高兴,什么资金、项目,什么提拔、调动,无不在觥筹交错之间搞定。为此,“禁酒”令虽好能否“叫座”,能否真正落实下去,能不能有力执行,还有待观察。
制度生命力在于执行,其威严在于践行。特别是如遇特殊公务接待确需中午饮酒的,须报主管区领导同意后,如遇紧急情况无法提前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的,就餐前应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备案这类情况,千万不能成为“禁酒”令溃口。得纪检监督部门加强监管和宣传力度,让“禁酒”令广而告之,得加大明察暗访,不定期到餐饮企业和机关食堂进行检查,查发票,查消费明细等,形成震慑力,让公职人员敬畏和执行“禁酒”令。再者,加大对违纪者的查处,以“零容忍”态度让“禁酒”令成为“高压线”,打消以身试法侥幸。
不准饮酒,实乃爱护之举;不准饮酒,实乃利民之举;不准饮酒,实乃厉行节约之举。它不仅能够扭转官场不良习气,亦能改变公众对政府的看法。同时,还可使官员摆脱繁重的公务接待应酬,不再疲于奔波酒桌之上,避免再出现倒在酒精下的“烈士”闹剧。所以,要想真正刹住公务消费超标行为,要想转变公职人员工作作风,要想“禁酒”令能够不折不扣执行下去,需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需要相应的处罚,才不至于沦为“纸上谈兵”。
最后,“禁酒”令能不能“叫座”,会不会成为摆设、能不能消除质疑的杂音,不在于有没有相关规定,而在于能不能落实。总之一点,光说不练假把式,光练不说真把式,连说带练全把式。
长江网网评员:鱼予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