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齐:上好法治公开课需“信”字当头
2017-04-07 12:2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5日在山东调研时强调,要借助重大、热点案件宣传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上好法治公开课。(4月6日中国新闻网)

每一次司法审判,既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又是一个普法教育的过程。有些重大、热点案件不仅当事人双方会全程参与,社会公众也是普遍关注,以舆论监督的方式间接参与其中。一个案件审判的公正与否,往往逃脱不了公众的众目睽睽,而裁判公正与否的直观标准,就是能不能令人信服。只有令人信服的司法审判才能发挥普法教育作用,所以,上好法治公开课还需“信”字当头。

案件双方信服则定纷止争。案件双方是案件的直接参与者,案件的审判与案件双方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个案件走上法律程序,说明私立救济已经无济于事了,期待法律的公正审判。法律的公正审判最终要让案件双方接受,案结事了才是目的。如果案结事不了,当事人很可能继续上诉,既耗费有限的司法资源,也造成了当事人的负担加重,投入的时间、精力、误工费以及诉讼费等。现实中,往往出现司法裁判不能令人信服的情况,是因为裁判文书过于简单,把引用的法条一罗列,接着就是裁判结果了。当事人看了当然不服,甚至胜诉方都觉得自己亏了,认为法院裁判不公正。缺少说理和分析,裁判结果让当事人不明所以。

社会公众信服则引导舆论。司法与舆情是一对相爱相杀的“兄弟”。每每社会出现重大、热点案件,社会舆论总是铺天盖地迎面扑来。正如沈德咏所说,“司法引发的一些舆情,成因十分复杂,司法机关必须反躬自省。”除了裁判释法说理不够透彻清晰外,有的是案件审判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导致外界质疑;有的是触及道德伦理,引发道德评判;有的是不回应社会关切,沉默不语等等。当社会舆论强势袭来,逞一边倒之势时,极易出现舆情干预司法的危险。如果司法裁判不能领社会公众信服,时常导致舆论对裁判的质疑,甚至引发舆论猜测审判人员的廉洁性,有损司法人员和司法机构的良好形象。相反,如果司法赢得了社会公众信服,在传播正能量的同时,也引导舆情有序地向良性表达。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树立全民法治信仰,而法治信仰的树立首先要建立对司法的信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每一次司法审判都是一次法治公开课,每一次法治公开课都是一次普法教育。而只有“信”字当头,才能通过每一次的法治公开课增加群众的司法信任,增加群众的权利获得感,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显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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