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别人当朋友,别人把我当‘鱼’钓。在‘利’字当头的商人眼中,我成了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成了‘猎物’。”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夏平说的这句话,出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忏悔与剖析》栏目公布的夏平的悔过书中。该栏目推出3年来,至今已经披露了22名违纪违法者的忏悔录。记者逐篇梳理发现,其中有12人在忏悔录中将交友不慎作为自己腐败的原因之一,占比达到54.5%。(4月6日《法制日报》)
很多落马官员都像这位夏主任一样,一方面将自己落马的原因归结为“交友不慎”,一方面又强调“我把别人当朋友,别人把我当‘鱼’钓”,好像自己有多么无辜似的。如果说瞎话一定会被天打雷轰的话,不知道这位夏主任,以及像他一样标榜自己“把别人当朋友”的落马官员们,还敢不敢把自己说得这么凄凄惨惨,把责任推得这么干干净净?
党纪国法都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收受贿赂属于严重违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可你仍然从别人手里拿钱,你觉得你与向你行贿的人之间真的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吗?如果真的把别人当朋友,你会几十万、几百万地收朋友的钱吗?所以,别把自己描述得那么纯洁,你与你的“朋友”之间,不过是单纯的利益交换关系而已,你没把他当朋友,他也没把你当朋友,你看到的是他的钱,他看重的是你的权,权钱交易才是你们之间关系的本质。
实际上,无论是党纪还是国法,都没有禁止官员与商人之间交朋友。恰恰相反,以“亲”和“清”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政商关系恰恰是被倡导和推崇的。这里的“亲”,就包括与商人或企业家之间成为朋友的意思在内。但这种朋友是建立在“清”即清白、纯洁基础之上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地同企业家接触交往,提供服务,解决问题,绝不能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向官员行贿的商人或企业家固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能在正常的政商关系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但是很显然,手握权力的官员在新型政商关系中扮演的角色尤其的重要,他们的位置摆得正不正,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为,首先,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身边就会吸引一些什么样的朋友,希望把手里的权变相的官员,身边自然会聚集一些逐利而来的人;其次,一些官员还会通过向商人施压索贿,将一些商人强行纳入自己的“朋友”圈,破坏正常的政商关系。
像夏主任这样的落马官员,看起来似乎在忏悔和反省,实际上并未认识到自己问题的实质,甚至还有借反省之名为自己开脱之嫌。看来,即便是在狱中,即便是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忏悔,一些人也仍然有进一步端正态度,继续学习、改进的必要。
长江网网评员:张楠之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