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友反映的四川达州市公安局民警不服从执勤交警指挥、并自称公安局保卫处处长一事,4月4日从达州市公安局了解到,视频中自称公安局保卫处处长男子叫朱某某,是达州市公安局民警,派驻市政中心机关保卫处任处长。因女儿下车买包子,遂将车临时停靠在路边,交警劝其驶离时,朱某某自称是市公安局保卫处处长,并有不当言论,目前已被停止执行职务。(4月4日澎湃新闻网)
一般来说,司机违停,交警上前告知该路段不能停车,大多数司机都会主动配合开车驶离,可是达州市公安局派驻市政中心机关保卫处任处长的朱某某却没把违停当回事,批评执勤辅警:“你这娃儿不懂事”、“我是犯了多大的错误嘛”。此视频一出,当天阅读量就高达50万次,被多个微博传播后引发广泛关注。
笔者以为,朱处长在这起违停事件上,犯的错误至少有三个方面:
首先,作为民警出身的朱处长没有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其他车主作出表率。就算朱处长不知道什么路段可以停车,什么路段不可以停车,既然停车客观上已经造成堵车,作为车主的他应当赶紧将车开走,恢复道路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人家辅警王某劝其离开,是正常协助交警进行执法行为的职务行为,而朱处长竟然不听辅警劝告,依然我行我素,说明他是故意违停,挑战现有法律底线。
其次,作为民警出身的朱处长满脑子都是浓重的特权思想。他不但认识不到自己违停的错误,还称自己是“刑警支队”的,并称“就买个东西,马上就走”,似乎他是“刑警支队”的,就可以践踏法律,其行为不受交通法规的约束。在他眼里,法律法规是规范普通老百姓言行的,而他是国家执法机关的干部,是官老爷,自然可以享受法外特权,如果路面执勤的交警或辅警不知道这个潜规则,在朱处长看来就是太“不懂事”了。
再次,作为民警出身的朱处长以权压人,企图倒打一耙报复辅警。他掏出手机称找“你们领导”,并亮出了证件,自称是“市公安局保卫处处长”。找“你们领导”,一来证明他的特殊身份,二来希望交警大队的领导狠狠教训“不懂事”的辅警有眼无珠,因为在朱处长看来,民警、交警都是公安大家庭里的一员,都是自家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而辅警王某竟然不把朱处长放在眼里,把堂堂朱处长违停当成一般群众违停来处理,这未免太不给朱处长面子了,难怪他会抱怨“你这娃儿不懂事”。
笔者以为,这位“懂事”的朱处长懂的不是一般的“事”,而是官场流行的潜规则,辅警王某懂的是每个人都要遵章守纪的寻常“事”。这起违停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剧情发生了令朱处长意想不到的大反转:经达州市公安局督察长批准,“懂事”的朱处长被停止执行职务,主动向“不懂事”的辅警王某道歉,并配合调查处理。
在笔者看来,真正“不懂事”的,恰恰是抱怨辅警“不懂事”的朱处长。
长江网网评员:维扬书生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