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华:法律不能被民意绑架
2017-03-27 10:17: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这两天,“刺死辱母者”,无疑是舆论场最受关注的一个事件。 最高检消息通告指出,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与同邓玉姣案一样,公检法机关又推到了风口浪尖。微博上评论喊打喊杀,知乎上评论阴阳怪气,朋友圈评论看破红尘。于是,这起“刺死辱母者”,成了一些人狂欢的盛宴。

舆论情绪化,倾向性太明显了。媒体说什么,网民就听什么,事实在多数人那里不过是几行字。媒体“辱母”标题一出,根本没几个人有兴趣去看案件细节。

刷了一天的新闻,看了一天的评论,被顶上去的大多是情绪化的言论,真正讨论案情的有几个?各大V出没,连祖国母亲和民族尊严都扯出来了,这不是引导舆论?

舆论断案不是法治。之所以认定“正当防卫”,是依据媒体的一篇报道。通篇都是于方证人和记者的描述,没有另外两方当事人——警察、讨债者的任何证人证言。这么一篇残缺不全的报道不理解,如何能帮助你做出致信不疑判断?

公正不是靠“我相信”、“假如”来维护的,不是靠“将心比心”把还不知真假的所谓事实套在自己身上维护的,更不是靠“!!!!”维护的。司法的独立就这么被舆论干涉了,说好的依法治国呢?

于欢怎么都判不了正当防卫。从个人情感来说他做的对,从法律角度他要承担法律后果!现在究竟是判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罪才是该讨论的。法律就是要让善良之人得到宽恕、让黑恶势力彻底曝光。

法不容情。现代社会不能有替天行道的思想,这不符合法治精神。任何人在宣判前都是无罪的,未经法律判决,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剥夺任何人的生命。

法律是很冰冷的东西,原则只能有一个,是不是防卫过当自有标准。跟风带节奏的人,最好想一想,不公的法律最容易伤害的是哪些人群,受益的又是哪一些人群。

法律不能被民意绑架,民意太容易被误导。今天的媒体炒作杀辱母追债者无罪,日后保安或员工不堪老板被辱,杀死追债农民工就无罪,那躺下的就不止四个人。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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