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上流传一份书面材料,曝光了徐州市鼓楼区某部门发文“拉票”的行为。该份材料要求,在2016年度徐州市“行风热线满意度评议”活动中,辖区内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推广到位,确保让大家投票。(3月24日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各地纷纷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服务情况等进行测评,对促进公正执法、转变行业作风和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
揆诸现实,在个别地方,一些行风评议走了样、变了味。就拿此次事件来说,徐州市鼓楼区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行风测评操作方法,要求辖区单位要对鼓楼区政府、鼓楼区教育体育局投“非常满意”。显然,这种简单粗暴的“操作方法”是不合理的,严重偏离了行风评议的初衷,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试想,类似变了味的行风评议如果大行其道,政府职能部门的行风转变将沦为一句空话,值得人们深思。
行风评议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在“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各种参政议政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不断增加。在这样的环境里,对于行风评议而言,是选择公平公正公开,还是四处游说“拉票”,甚至发文强制要求,答案不言自明。这从鼓楼区政府、区教育体育局的票数及排名虽有与之前相比有所上升,但与徐州市各区相比,仍处于下风就可以看出,变味的行风评议,自然不会得好评。
古人讲,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仅体现政府部门对完善自身工作的责任意识,更反映其面对群众评议时的气量和担当。对于行风评议而言,只是政府职能部门行风转变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对于被评议的部门来讲,应理性对待,以切实促进本部门、本系统行业作风的转变。如果评议结果好,说明工作做得不错,要再接再厉;如果评议结果不理想,说明工作上还有不足,需继续努力改善行业作风。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行风评议,主体是干部,评判应该是人民群众。只有靠扎实的功夫,才能赢得好的评议结果。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