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原则上都要公开预决算。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及时拨付各类财政资金,解决在途时间长、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大力盘活沉淀资金,坚决查处小金库和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和“防盗门”。
公共资金指公共财政资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是通过税、利、费、债方式筹集和分配的资金。切实管好用好公共资金,不出现“跑冒滴漏”,真正用到该用的地方,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神圣职责,也是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少数部门、个别干部,不能正确认识公共资金的“公共”本质,而是将其视为“己出”,要么舍不得用,让大量的公共资金躺在账上“睡大觉”;要么肆意滥用,将其当作可以任意宰割的“唐僧肉”,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让公共资金回归本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消毒液。公共资金的使用管理方面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阳光有关。为此,必须加大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以及过程性公开,并且要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让老百姓看得懂、监督得了,不能也不允许故意不公开或公开简单化、应付式。要采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让资金使用全过程“留痕”,提高监管效能。同时,财政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加大力度补短板、惠民生。重点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困难地区财力补助;压缩非重点支出,减少对绩效不高项目的预算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公共资金服务公共事业的积极作用,而不是撒胡椒面。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实需要。在公共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中央部门要带头,一律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决不允许增加“三公”经费,挤出更多资金用于减税降费,坚守节用裕民的正道,将有限的财政资金使用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中,不允许对公共资金随便动手脚、玩猫腻。尤其在当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民生等各方面支出需求增加的情况下,决不能让大量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要及时拨付各类财政资金,确保有序安排、合理使用,既要防止财政资金长期躺在账上“睡大觉”,又要加大力度清理盘活沉淀的财政资金,从体制上解决“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确保公共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公共资金的管理使用,说到底就是权力的运行过程。而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利国利民;运用得不好,则会祸国殃民。因此,要想规范公共资金的使用管理,或者说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和“防盗门”,必须切实将管理者、使用者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规范权力运行,斩断伸向公共资金的贪婪之手,让权力只能为公、不得谋私,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票据管理和账目清单,不断提高资金监管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既要有宏观层面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更要有内部监督管理流程。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和整合各类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动态管理,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要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严肃问责、严厉惩戒,真正发挥震慑警戒作用和示范教育效果。
世上没有绝对的“安全”,更没有永远的“防盗”。管好用好公共资金,也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态。各级各地各部门及其党政官员必须提高思想认识,绷紧安全之弦,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正处、用得公道,为老百姓看管好“钱袋子”、发挥好“公共性”,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