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称,河南焦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据观海解局记者了解,王宏景从任职到落马不过40天时间,被称“最短命的副市长”。(3月23日《中国青年网》)
“最短命副市长”落马了,从一个角度来看,这显示的是反腐倡廉力度的加大。对于他个人而言,这是罪有应得。对于反腐倡廉而言,这是一种成果。可是,我们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其实也是官员提拔存在的漏洞。说白了,不到40天就落马,说明这是带病提拔。
从“最短命副市长”的腐败事实来看,他的问题不是在副市长这个岗位上发生的,还不到40天,即使这个岗位权力再大,油水再多,他也不能实现“瞬间腐败”。如此看来,“最短命副市长”的腐败问题是在当上副市长之前就存在的。那么,我们就需要思考一个问题:为何带病提拨勇往直前?
为了治理带病提拨,为了规范官员升迁,国家多次出台了管理制度,并且一再强调要杜绝带病提拨。遗憾的是带病提拨却一直困扰着我们的社会。带病提拨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审查不严造成的,有关部门不知道将要提拔的官员存在问题。其二,是故意放行,也知道将要提拔的官员是问题官员,但是不严格管理,为了利益而放行。无论属于任何一种情况,都是不能原谅的。如果属于前者,那最起码是渎职行为,如果属于后者就是同流合污了。
古时候有一个伯乐相马的故事。在官员的提拔中,所有申报的环节,所有审查的环节都犹如是一个伯乐。对于伯乐而言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就“最短命副市长”事件来看,他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落马,说明他的腐败问题是一直存在的。这种情况下是不折不扣的带病提拨,这就需要让伯乐们受到处罚。
一个问题官员申报副市长,到底是谁推荐的,推荐的人就和“最短命副市长”一起工作,难道不知道他存在问题?提拔官员需要多个部门派员审查,到下级单位公开听取意见,难道没有听到一点关于问题官员的不好风声?我们还知道,即使审查关口没有把好,也还有最后一道关口,那就是公示制度,所有拟提拔的官员在任命之前,都需要一个公示期,难道公示期也没有人反映问题?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最短命副市长”落马了,这不应该是终点。所有环节的伯乐都应该为自己的不作为、乱作为买单。只有给官员提拔的伯乐施加更大压力,才能倒逼他们多些责任心。
工程监理实施了终身追究制度,官员提拔是否也该如此管理伯乐?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