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拒不履行协查义务,除了罚款还应道歉
2017-03-19 20:29:00 来源: 长江网

面对上门依法调查核实信息的法官,银行拒不履行协查义务。次日,法院向银行送达罚款50万元的罚款决定书。(3月18日《华商报》)

依法治国,除了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外,更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的制约和监督。而银行,一直以来都备受百姓关注,从最早的“钱出柜台拒不负责”,到如今仍然难以取消的“跨行查询费”,再加上近年来不断曝出的银行系统漏洞,造成储户账户存款莫名丢失案件,等等,都让人觉得银行就是牛,牛到让你无可奈何。

从中也不难看出,银行拒绝协助法院调查是有原由的,是这么多年积攒起来的胆量。前几天就有某地法院办案人员依法前往银行查封涉案人员的账号时,就被银行工作人员在眼皮底下将款项转移了出去,这些其实都不是孤立的个案。银行普通工作人员胆并非从恶边生,而是有着银行高层的撑腰。

这背后除了银行长期养成的傲慢之外,更重要的还是出于对客户的“忠实”。众所周知,就目前国内银行的运转模式来看,拉储蓄还是众多银行的重要谋生手段,每个银行职员几乎都有着一定任务量的拉储任务,而这种业务关系下的银行、储户关系更显得微妙,又有几个会去关心储户钱的来源?储户就是上帝,当然此次所言储户一定是大客户,而非日常的散户、普通储户。

以储蓄量论英雄的银行竞争机制下,银行与部分大客户间形成攻守联盟也就顺理成章。这种看似聪明之举,实则顾了部分客户,而伤了大部分储户的利益,损了银行依法纳储的信誉。任何自由和规则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才能实现,而任何违背法治精神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惩治,这是每个公民和企业都应有的清醒认识。

依法向拒绝协查的银行下达罚单,无论金额多少,都表达出法治的力量,更彰显司法之公平,法律普照之下无阴影。

或许是出于法院50万元罚款金额的压力,也或出行舆论的压力,该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李某,已赶到汉中中院致歉。但如果据此就觉得银行已经低下了高傲的头颅,则有些为时过早,毕竟银行方拒绝在法院开出的罚款单上签字,而该银行高层还仅仅是“高度重视”,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对于法院依法依规前往银行调查,银行工作人员无视法院工作人员的证件和协查请求,更拒绝在具有法律效应的罚款单上签字,其行为透露出的不仅仅是银行傲慢的姿态,更有着银行长期以来养成的轻视法律的蛮横。

因此,对于这家银行,汉中法院不仅要坚持原则,依法依规执行好50万元罚款外,更要启动相关追责程序,追究相关银行方管理层的管理过失,更要让该银行向全社会作出深刻道歉,以儆效尢,毕竟公然蔑视法律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深远,而非罚款所能消除和根治。

  长江网网评员:谢晓刚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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