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外企筛选求职简历时,经常看到女性应聘者对子女情况作介绍。近两年,在国内企业的应聘求职简历中,也开始出现这样的介绍,言下之意很明白——俩孩子,肯定不会再生了。”作为女性的钱月,面对这样的变化,有些无奈。在钱月看来,女性求职者在应聘简历中注明生育情况,其背后是职场对女性的就业性别歧视。这一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也是一大热点。(3月18日 《法制日报》)
女性就业受歧视由来已久,但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落实,是否生了二孩又成为女性就业新增隐性条件。二孩妈妈成职场香饽饽,看似是二孩妈妈就业优势变大了,实际上虽向二孩妈妈打开了大门,却也同时给未婚女及一孩妈妈就业增加了隐性门槛,这个门槛和歧视性条款一天不除,女性平等就业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二孩妈妈之所以受青睐,原因在于她们不会有生育的可能,因此,招录二孩妈妈有助于减轻用人单位在人员调配方面的压力,能够保持工作的持续性,在时刻强调用人单位利益的语境下,这样的考虑是没有错的。但是,用人单位这样的用人逻辑,显然与严禁用人单位性别歧视相违背,二孩妈妈成香饽饽,真实照见的却是另一种歧视。
先看看职场对女性就业者的三个标签,足够显现出女性就业倍受歧视:未婚女性被称为“以后要请婚假和生两个孩子产假的特大定时炸弹”;生育一个孩子的女性,在职场会被贴上“这是个随时生二孩定时炸弹”的标签;已经生完二孩的女性,职场上的标签变成“没有精力工作”。三个标签,无一不是对女性就业者的歧视。
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或明或暗对女性就业设置了门槛,有的表面还冠冕堂皇。即便是招录了一孩妈妈或已婚未育女性,也会在生育上给予诸多限制,如规定在哪一阶段不得生育,或者规定部门不得出现因怀孕而发生工作断档的情况。这些要求表面上是保证企业工作持续开展所需,但与法律关于保障妇女权益背道而驰。
为了获得就业机会,一些职业女性被迫不把自己当女人,然而,这样的强迫,对于女性求职者就业毫无帮助可言,其对女性就业者权益的侵害则发生在“水面下”,隐隐的痛苦是职业女性难以逃脱。一个歧视女性就业的市场环境,既与法律规定相冲突,也与用人规律相违背,很难说得上是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
法律既是女性就业的保护神,也当是用人单位平等用人的指南针。社会应该让女人重归女人角色,用人单位虽然不是慈善机构,但必须尊重和保障女性应有的就业机会。作为国家职能部门,需要为女性就业提供政策倾斜,如通过给企业税收优惠等,鼓励企业平等企用女性求职者,为用人单位招录女性求职者打开平等便利之门。同时,也应该拓展已生育女性育儿服务和保障措施,减轻一孩、二孩妈妈生育风险,保证其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为用人单位录用女性减除后顾之忧。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