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油不可以有“精”?白药不能在“云南”?“速效”救心丸是在夸大疗效?今年初,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开征求对中成药命名新规的意见引发争议。在昨天的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曹洪欣表示,如此一来,约5000多个中成药面临改名。他建议规范中成药药品名称应该“老药老办法、新药新办法”。(3月11日《北京青年报》)
自年初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开向社会征求对中成药命名新规的意见以来,可谓反响强烈,持不同意见者甚多:除了对涉及既往中成药更名带来的品牌消失及企业成本增大表示忧虑外,也对意见稿中关于中成药命名的诸多限制提出了异议。其中,该不该保护既有中成药品牌不受此次更名波及,以及规范中成药名是否应当遵循中医药传统的争论,尤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此次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规范中成药命名的意见稿,显然与近年来药品命名的乱象有关。尤其是某些品质良莠不齐、却打着保健品旗号的中成药,为引人注目,肆意夸大乃至吹嘘疗效,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让消费者屡屡上当受骗。从这个意义上说,规范中成药命名,确实是势在必行。
但整治乱象却不可以将“孩子与脏水”一并倒掉。事实上,有着数千年历史的中医药,在其漫长的发展岁月中,业已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理论体系和应用形式,且在护佑中华民族繁衍昌盛的实践中证实了其存在的价值。故而,传承中医传统并将其发扬光大,理当成为现今规范中成药命名所应遵循的一个基本准则。
譬如,中药材因讲究“地道性”而尤其强调“原产地”。不言而喻,基于土质、气候等诸多因素,原产地的药材,相比其它地方,其疗效自然更能得到保证。著名品牌“云南白药”唯独亲睐产自云南省文山州的三七,就是这个道理。这也是祖国医学之所以长盛不衰的“不二法门”。故而,在中成药命名中标明地名,体现的是质量意识,也是对患者负责任的态度,似不应在“规范”之列。
再如,有别于现代西药的工业化生产,传统中成药产品的问世,更多带有家族作坊的色彩。尤其是不少“名方”,往往以发明人命名。这实际上是一种品牌保护意识,同时也代表了对发明人贡献的认可。人们耳熟能详的“季德胜蛇药”“马应龙痔疮膏”“赵南山肚痛丸”等,即是这样的例子。显然,若限制人名入药名,既不利于中成药品牌的传承,还会由此丧失中医药所特有的传统底蕴。
又如,传统中医药成长于民间,故其药名亦“接地气”:就如前述所举的“季德胜蛇药”“马应龙痔疮膏”及“速效救心丸”等,是什么药,治什么病,有何疗效,往往在药名上一目了然,让老百姓一看便知。其实,似这类带有“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等字样的中成药,只要通过长期临床使用,表明其确有相应的疗效,并不存在“夸大”的成分,则不妨“网开一面”,而不宜一概拒之。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若按意见稿拟定的命名规范,全国约5000多个中成药品牌面临改名,这对涉及企业将是不小的负担。至于那些耳熟能详的老字号品牌,一旦更名,更是意味着品牌效应的“归零”。显然,这绝非是此次规范中成药命名的初衷所在。
不妨如是说,规范中成药命名,还当尊重历史,尊重传统,使之符合中医药发展的规律,而不是照搬西药的命名规范,更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即便是随着中医药的发展,今后有必要更改命名规范,也当本着“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行“老药老办法 新药新办法”,进而“保全”既往中成药品牌。当然,对那些涉嫌虚假宣传的命名乱象,则不应手软,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如此,既有利于中成药命名的标准化、规范化,又不失其传统特色,岂不相得益彰。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甫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