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7日晚,打扮入时的广东化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正在首都机场不停地穿梭奔走,当她快速走到3号航站楼时,威严的办案人员从天而降,迅速将其控制带走。(2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古人讲:“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郭志玲作为一名反贪局长,心存私心杂念,不反腐,只敛财。
她最忙的不是查办贪污贿赂案件,而是经常研究化州市各单位“一把手”的“含金量”,每当反贪局收到有民众对化州各单位“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她先把当事人“请”到反贪局,再让当事人家属“急”起来。看到“火候”到了,郭志玲便会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谈判,根据当事人职位的含金量高低谈好价钱,索取钱财。
有一则反腐倡廉的广告,讲的是一只贪婪的老鼠发现了一只油缸后,便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偷吃光了缸里的油,老鼠长成了肥头大耳,使得它再也不能钻出缸去,最后只有乖乖束手就擒。
郭志玲何尝不是这样呢。她在担任化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尽管她长期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有着极强的职业反侦查能力,收钱要经过精心谋划,避免给人留下把柄。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当郭志玲在反贪局长的位置上享受权力生财带来的快感之时,民众对她的举报从未间断,其后她被立案查处并受到法庭审判,反贪局长反倒成了阶下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官员们来说,其可以取得的财物,只应是合法之财。利用权力发财,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最后只会作茧自缚、自取其祸。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为政之要,贵在廉洁,廉洁之本,贵在自律”。郭志玲贪腐案再次警示官员们,清正廉洁是为官从政必须坚守的底线,必须加强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