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非新闻媒体人员的湖南省委组织部基层办主任科员段某某,持有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发的、工作单位为郴州市电视台的记者证,并顺利通过了2015年、2016年的年检。
纵观近几年,政府工作人员违规持有记者证的闹剧屡见不鲜。2013年4月,江苏邳州房管局局长、卫生局局长等官员及司机共39人被爆持有记者证;同年7月,陕西岚皋县横溪镇镇长袁某某被曝持有记者证;2014年9月,四川资阳市被媒体曝出近10名政府官员持有记者证。
为何有些干部热衷于顶一个“新闻工作者”的帽子?笔者认为答案无非有三:一是在购买火车票或在旅游景点购票时享受一点“特权”;二是记者证有时也象征一种社会地位,让某些官员有自我实现感。三是与记者打交道时,以“同行”相称,是拉近距离的利器,也是掩盖问题的“挡风牌”。在“利”和“权”为大的扭曲语境中,许多领导干部迷失了自己。可是我们今天要追问的是:领导干部违规持有记者证难道仅仅是自身出了问题?
记者证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领取者必须先考到采编人员从业资格证,再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一年以上才能申领;记者证实行年检制度,离开新闻岗位或未通过年检,证件需注销。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即使郴州市组织部干部段某某曾给新闻单位供稿或担任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也都不符合申领记者证的条件。况且,我国于2014年对新闻采编人员统一换发了新版记者证,但是段某某仍然通过了2015年、2016年的记者证年检,实在让人诧异。申领记者证有着规范的程序步骤,对申请人的材料接收、身份核验、条件对照、综合审查等任一环节都应严格按照规定来办事,怎么会一路“亮绿灯”让此类闹剧一再上演?记者证的核发,新闻机构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有更大责任,而违规申领记者证事件频发,至少说明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有漏洞,甚至可以说管理比较混乱。
无论是任何岗位上的官员,手持记者证,难免为公众理解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滥用权力的举动,将严重影响到政府和媒体的公信力。违规持有记者证是明显违反法规的行为,同时也给相关职能部门敲响了一记警钟,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亮起严管的“高压线”,灭掉违规的“绿灯”,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长江网网评员:梁靖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