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发现,有烟酒店为迎合消费者,对烟草“限价令”置之不顾,公然贴出“天价烟”标价摆在柜台上售卖。记者走访发现,超出“限价令”规定最高 售价千元每条的香烟品类比比皆是,其中有的香烟身价甚至翻了近10倍,卖出近4千元的高价。(2月15日《北京晨报》)
烟草属专卖产品,其价格在受市场需求影响的同时,必须接受烟草专卖部门指导。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2012年3月发布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每条烟的售价被限制在1000元以内,这也就意味着,市场上出现的千元以上的烟皆属违规,按照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的说法就是“肯定要核实、查处”。
在天价烟大行其道的时候,很多人靠抽天价烟来显示自己的身份、炫耀自己的财富和地位,也有很多人靠它来行贿,与官员进行权钱交易。但是,限价令一来,天价烟售价大跌,虽然几百块钱一条的烟仍然大几十块钱一条的烟更有“成就感”,但心理的满足感还是直线下降了。一方面是借以炫耀的道具,一方面是公众渐已减少的对“天价烟”的关注,在需求的驱使之下,一旦时机到了,“天价烟”卷土重来其实并不让人感到奇怪。
同样的烟,几千块钱也能卖,千元以下也能卖,说明成本肯定远低于千元。可是,为什么有人就是愿意花更多的钱买成本并不高的烟呢?是“钱多人傻”吗?当然不是。个中原因其实也不复杂,就是炫耀——买来行贿的,受贿者也是为了炫耀。炫耀性消费满足的不是吃饱穿暖这类的日常需求,而是购买者或使用者的心理需求。所有奢侈品的消费,皆属此类。经济学上对此有专门的研究,形成的资料也可以用车载斗量来形容了。
这不禁让人想起最近很火的“穿山甲”,这样一个很多人只在动画片《葫芦兄弟》上见过的动物,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闯入了公众视线。而且,“穿山甲公子”事件尚未平息,深圳又出现了一个“穿山甲公主”。这样一种并不好吃且又十分昂贵的东西,有的人却拼命地吃,吃到流鼻血,并且到处向人炫耀。说到底,吃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享受的其实只是一种“我吃得起你吃不起”的优越感。
与穿山甲有关的两起事件,其中既有炫耀的成分也有腐败的阴影,同样的,“天价烟”在其适于炫耀的“天价”之下,也暗藏腐败的阴影——很多人购买的目的就是为了“送礼”。正常的商业往来和政商交往都不需要这样贵而无当的东西,但一旦“送礼”者有所图而收礼者又有所好,“贵而无当”就变成“贵得值得”了。
与“天价”有关的炫耀性消费背后,是一群普通人很难理解的人和事,有关部门有必要循着这条线查一查,看看到底是谁最终消费了它们,而这些最终的消费里,又有多少腐败的成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