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村委会哪来驱逐客栈老板的权力?
2017-02-11 09:23:00 来源:荆楚网

大理客栈老板猥亵女游客事件引起全民愤慨,当地警方日前已对吴某某实施了行政处罚。2月8日,大理才村村委发布“官方文件”,决定永久关闭该村的锦瑟里客栈,驱逐客栈老板吴某某。(2月10日《成都商报》)

锦瑟客栈老板吴某某有没有猥亵女客人,村委会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向有关部门提供掌握的证据。但这位老板到底有没有猥亵女客人,对其行为如何处罚应由公安等部门作出裁定。

这个事情虽然发生在村里,事情发生后,村委会可以从中进行调解,但村委会没有行政处罚权。因为村委会是一个村民自治组织,不是一级行政部门,无权作出行政处罚,也不能擅自设立处罚的标准。客栈老板吴某某猥亵女客人虽经有关部门调查后认定是事实,事件曝光后,大理市公安局、大理市旅游文体广电局两部门根据调查结论,依法作出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个老板的行为确实也严重损害了才村的旅游形象,但才村村委会没有永久关闭锦瑟客栈,并将该客栈老板驱逐出村的权力。

才村村委会驱逐客栈老板,另外一个理由是依照该村的“村规民约”作出的。“村规民约”一般应侧重于道德层面,制定“村规民约”一定要依法依规,不能逾越国家的法律。“关闭客栈”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依照法律授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或接受委托的部门才有权行使行政处罚权。才村即使制定了“村规民约”,但必须服从国家的法律。再说,“驱逐出村”这样的处罚,就算是政府行政部门也没有权力作出这样的处罚决定,我国的任何一条法律也都没有这样的处罚条款。如果村委会可以任意作出类似的决定,岂不将“村规民约”凌驾于国家的法律之上,才村岂不成了“独立王国”。

对于这位客栈老板猥亵女客人的行为,只有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作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没有行政处罚资质的村委会即使依照“村规民约”作出了处罚,也是违法的、无效的。当然,村委会虽然没有处罚权,但可以对这位老板进行批评教育和引导,如果认为其行为确实影响了才村的形象,影响了当地的旅游。当地村委会可以根据相关的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譬如:等到房屋的租赁期到后不再续租等,让其自动退出在才村的经营。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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