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一篇署名评论《处置“压岁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主张“无论是成人在给孩子压岁钱时,还是家长在替孩子保管压岁钱时,都要养成法治思维习惯”,并以法治思维规范孩子的压岁钱。(2月2日天府评论)
本人以为,中国春节“压岁线”,是多元素民俗,只是在特定情况下才与法治有关。如果,一律用法治诠释,有些牵强附会。
它承载着悠久的传统元素。民间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古代一个叫“祟”的小妖,它每年年三十夜里出来,专门摸睡熟小孩的脑门。小孩被摸过后,就会发高烧说梦话,退烧后就变成痴呆疯癫的傻子。嘉兴府有对夫妻,老年得子。在年三十晚上,为防止祟来伤害孩子,就一直陪着孩子玩,小孩用红纸包了八枚铜钱,玩的不亦乐乎。不知不觉睡着以后,铜钱就放在枕边。半夜里,一阵阴风吹过,祟正要用他的手摸孩子的头,枕边迸出一道金光,祟尖叫着逃跑了。后来这件事传扬开,大家纷纷效仿,在大年夜用红纸包上钱,给孩子压在枕边,祟就不敢再来侵扰了。因而人们把这种钱叫“压祟钱”,“祟”与“岁”发音相同,日久天长,就被称为“压岁钱”了。
它承载着温馨的亲情元素。现代家庭,孩子们生在新社会,长在蜜罐里,无忧无虑,长辈们在除夕餐桌上,欢天喜地给儿辈、孙辈压岁钱,已淡化了压祟防小妖的传统元素,而且多数家庭孩子不差钱,压岁钱传输的是长辈给晚辈的爱,是讨孩子们欢心,并祝愿他们健康成长。至于钱归谁,如何花,因为一般数额不大,年关一过就模糊了,与法治沾不上边。多数家庭由孩子保管,其实只是形式而已。至于花在谁身上,并不存在支配权的争议。
它承载着交际的友情元素。春节孩子们大量压岁钱是由亲朋而来。亲朋赠予的压岁钱较之家庭,数额要稍大些,有成百上千元的。从现象看,是赠予孩子,实际上是成人交际的友情元素。一般是投桃报李,礼尚往来,是金额大体相当的金钱游戏。赠予行为,原则上与法律相关。但是与未成年人的赠予,他们不具有法律行为能力,只能由家长代管,或者由家长支配。
因为,它是一种游戏式的交际,而且数额较大,如果全由形式上的接受赠予人支配,显然不利于下一代健康成长。
它藏匿着肮脏的权钱元素。只是借逢年过节,心怀不轨的人向公职人员的子女赠予的巨额
压岁钱,才隐藏着权钱交易。它的表面是赠予未成年的孩子,实质上是向他们有权有势的父辈们行贿,而受“压岁钱”的成人实质上受贿行为。这样异化了压岁钱,是不能触发的高压线。它本身就是违法犯法行为,无需上升到法律层面。
综上所述,对压岁钱要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只是在特定情况下,才与法治相关。如果,处处上升到法治层面,就是对压岁钱一锅煮了,就会滥用法治思维。法治思维的扩大化,就变异了它的积极因素。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