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春节价格告诫书”切莫一发了之
2017-01-18 16:53:00 来源:荆楚网

春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1月16日珠海市发改局发布《春节期间价格行为告诫书》,提醒全市各行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八项规定。要求各经营者不得以“春节”借口,相互串通,操纵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1月17日《珠海特区报》)

春节马上就到,又是各类商品,各种服务,漫天要价的时候了,珠海市发改委在这个时候发布“春节价格告诫书”的深意是不少的。一方面,告诉商家“节日涨价”不是理所当然;一方面,表明查处“节日涨价”的决心;再一方面,提醒市民拒绝“逢节必涨”,要敢于说不,要不怕麻烦,发现问题积极举报。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确实需要一份“春节价格告诫书”。“逢节必涨”已经成为了节日市场的伤痛,蔬菜要涨钱,水果要涨钱,肉食要涨钱,就连所谓的服务收费也要“借机敛财”。面对“逢节必涨”我们已经习以为常,尽管说还是会心绪难平,可是也由于全国各地都是这样的情况,也就沉默不言了。其实,这是对节日乱涨价的一种纵容。

对于我们市民而言,需要有较真的勇气,对于那些明显不合理的收费要敢于说不,要敢于行使举报的权力,不能因为大家都涨价了,就忍气吞声了。所以说,我们市民不能因为事不大不想惹麻烦,从而放弃“较真”。多些较真的市民,就能少些任性的商家。

然而,“春节价格告诫书”虽然好,也害怕流于形式。我们已经有了很多无奈的经历。每年双11的时候,监管部门都要约谈商家,事实怎样?收获的依然是悲催的结果,弄虚作假的价格欺骗行为依然困扰我们的生活。这告诉监管部门一个道理:规定再严厉也怕成为摆设,商家是否畏惧取决于执法是软还是硬。

这就需要把“春节价格告诫书”张贴到商家的心里。如何张贴到商家的心里?在节日期间不能因为放假了,就放松了监管,要做好价格巡查工作,发现问题之后不能当和事佬,不能和稀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丝毫不能打折扣,不能让法律法规尊严扫地。

当执法部门的查处不是“下不为例”的时候,不是“事不过三”的时候,谁还敢当价格欺诈的后来者,谁还敢任性的涨价?告诫书强调,各经营者不得以“春节”或其它借口,相互串通,操纵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诱导消费者。如此规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关键是不能一发了之。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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