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河南环攻坚办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全省包括乡镇、农村在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份通知震惊了河南省的烟花爆竹销售行业。16日上午11点,河南省近100名烟花爆竹经销商聚集在郑州商城饭店门口,要向河南省政府反映情况。当天下午,经销商们的诉求得到了回复,河南环攻坚办再次发出文件,将上述紧急通知“收回停实施”。(1月17日《新京报》)
河南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如此朝令夕改,俨然把政府重大决策当成儿戏,直接损害了决策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当然,出台“最严禁放令”,全省统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初衷应当说是善意的。让全省各地都能保持一个良好的空气质量,让人们可以在蓝天白云下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而不是在雾霾里过春节,这确实是大众的诉求。在四处“霾”伏的当下,脆弱的空气质量,的确撑不起广大民众纷纷燃放烟花爆竹,这也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和理解“禁放令”,甚至主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原因所在。从这个角度说,河南出台“最严禁放令”也有一定的民意基础。
然而,这个“最严禁放令”,却上演一出朝令夕改闹剧,归根结底是“最严禁放令”决策本身缺乏程序正义,这才导致决策与民意太过脱节。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国人过春节的传统习俗,在一些地区、一些人群心中,这种观念还根深蒂固,直接关系到人们春节生活。即便春节期间大面积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加剧空气质量的恶化程度,需要适度控制和禁止,但并不是说禁就能禁止的。另一方面,距离春节不过半个月时间,大多数烟花爆竹经销商已经投入巨资批发回了大量的烟花爆竹,此时全省“一刀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直接导致商家存放的烟花爆竹没了市场,销售不出去,经济损失惨重。可以说,是否有必要全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直接涉及到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按照重大决策的基本程序正义,在决策出台之前,必须向大众征求意见,不能只是个别职能部门特别是个别领导坐在办公室。但河南在出台“最严禁放令”政策上,并没有向社会征求意见,没有充分了解到大众的心声和看法,想当然的片面认为所有人都积极支持和拥护“最严禁放令”,才在政策制定上,没有考虑到民众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和传统以及没有顾及到广大销售烟花爆竹商家的经济利益,最终酿成朝令夕改的闹剧。
可见,要彻底避免重大决策朝令夕改的闹剧频频上演,最根本的要恪守决策的程序正义,这一点不能动摇,也需要法律予以保障。在重大决策出台过程中,不管初衷是否是善意的,都必须事先征求公众意见,听取大众心声,真正做到重大决策内容接地气,贴近民意、民声、民心,才不会引起民众的反弹、不满和吐槽。同时,违反程序正义的重大决策,不仅要及时撤销,还有必要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倒逼决策者恪守决策的程序正义。再者,为了治理雾霾,政府需要做的是通过宣传,提高民众认识,引导大众主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而不该是“一刀切”禁止。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