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程三家公司报价一致”是巧合吗?
2017-01-16 19:32:00 来源: 长江网

近日,有网民反映“泗县小宋梨园乡村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公示”中出现三家报价一致事件,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县纪委立即成立10人调查组,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核,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1月15日澎湃新闻)

三家公司投标价惊人的一致,出现这样的情况,最大的可能是三家公司事前进行了沟通,协商后统一报价。反正随便哪一家公司中标,其他公司要么从中抽成,要么一起参加施工,利益均分共享。另外一个可能是,有人向这三家公司透露了标底,大家都以为那位透露标底的人只透露给自己公司,因而没把底标进行改动,就按给的标底去投标,没想到最后闹出这样一出笑话。

其实,串标行为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有“抬标”的,有“围标”的,也有“陪标”的,几家投标单位通过事先商定,联合对招标项目用一致性报价、压价或抬价等手段串通报价,从而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通过私下约定,要么轮流坐庄,要么陪标补偿,要么挂靠垄断。这种“抬标”“串标”“陪标”等手段都是私下里进行的,很难让人找到证据,只要工程质量不出严重问题,只要串标企业不为“分赃不均”等撕破脸,一般情况下,是很少查出这种问题的,也不会有人主动交待出来的,有关部门虽然有时也能听到一点风声,但不会主动去查的。

三家公司投标价一致,背后肯定有隐情。这种现象从根本上改变了招标的本质和意义。我们不知道这三个企业的投标价是高于底标还是低于底标。如果高于底标,如果是三家公司联合起来的话,有关部门必须选择其中的一家公司作为中标企业,这可能会大大提高工程的成本,中标后很大一部分利润被参与串标的企业瓜分,实际用在工程上的投入会大大压缩,工程质量就很难保证了。这不仅妨碍市场竞争机制应有功能的发挥,而且这些参与串标的企业诚信度不高,内部管理混乱,在协调、沟通、施工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可能会让工程建设留下隐患。

因此,有关部门应立即停止这一招标,查清这一事件背后到底有没有隐情?一旦发现有串标的问题,不但要把这些“串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除此之外,要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串标人从严惩处。根据《刑法》第223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3年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另外,如果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企业中如果有“内鬼”,也千万不能手软,同样要依法严处。总之,此事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给社会一个真相。

  作者:胡建兵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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